第15章 小竹和小明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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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套身份資訊,名下的車輛又在另一個姓名之下,我們用王芳這個姓名,當然查不到她的車輛資訊。”李竹道補充道。
外勤組的任務是找到王芳的另一處生活起居地。李竹道在假設王芳有代步車的前提下,試圖透過其車輛資訊,反查到王芳的另一個身份資訊,再根據這一身份資訊,追蹤到其名下房產或租房資訊,這是他完成這一目標任務的辦法之一。
段明仔細想了想,卻提出不同意見:“你們外勤組之前說過,李海東的車,是他在近一個月內購置的二手車,入手時間和他搬進白土文小區的時間基本吻合,如果王芳也有代步車,李海東為什麼棄而不用?再說,王芳當時是去有急事,如果真有車停在建設路口的停車場,那她辦完事情之後也肯定會取回。所以,我認為這個假設矛盾的地方太多,可能性不大。”
李竹道說:“你忘了白土文小區1304號房的裝修設計。雖然我們暫時還不知道李海東為什麼要將王芳囚禁在那裡,但能確定的是,王芳在這一個月內沒出過1304號房。那麼在這一個月之前,王芳的出行是不是也受到了李海東的限制?”
“至於李海東為什麼不用王芳的車,反而重新入手一臺二手車,這……還真說不通。建設路口一帶都是高階寫字樓,出租的單身公寓也貴,一個五十好幾的阿姨,會捨得在這裡租公寓?”話鋒一轉,李竹道自己也開始懷疑這兩種假設的可能性了。
“拿著王芳的照片大規模實地排查,這風口浪尖上肯定會進一步刺激輿論,要是有結果還好,萬一沒結果就是在空耗時力,還惹得一身騷。處座給的期限才三個月,時間寶貴,經不起浪費。外勤組攏共才六個人,起碼得一個掰成幾個用,才能在短期內驗證這兩種假設到底成立不成立。”李竹道說著說著就開始喃喃自語,好像在說給段明聽,又好像在說給自己聽,“六七個月以前,王芳在和諧小區正常出入,那麼在王芳消失的這六七個月當中,到底發生了什麼,讓李海東產生了這麼極端的行為?而王芳在1304號房內從來沒有發出過求救訊號,也就是說她默許了李海東將其囚禁的行為,這又是為什麼?”
段明見怪不怪,說:“行了,別演了,也別擺出一副千頭萬緒亂如麻的樣子。知道你什麼意思,我們資訊組做過的無用功多的是,不在乎再多一兩件。”
嘗試驗證一切假設,即使那個假設的可能性不大。可萬一呢?萬一當中有什麼不為人知的曲折,原本看起來可能性不大的假設,也有可能成立。
李竹道在辦案時,會給一條條線索設定若干假設,再從可能性最大的那個假設開始驗證。可白土文案有了限期破案的緊箍咒,複雜的案情讓他沒有足夠的時間只用外勤組去驗證一條條假設,眼珠一轉就開始打段明的主意。
資訊組還要試圖透過戶籍系統的證件照對比,確認王芳和王氏兄弟另一人的其他身份證件,這一工作量只能用海量來形容。對於這種可能性不大的假設,除了給資訊組徒增工作量,很有可能並無實際意義。李竹道想要資訊組試一試,又不好直言。
“根據你這兩種假設,一方面,我們資訊組可以透過調取建設路口每個停車場的停車資訊,王芳的車要真停在原地,到現在超過了大半年,這種車一查就能查到。另一方面,建設路口的高檔公寓都有物業管理,不管王芳透過什麼渠道租公寓,都會在物業登記身份資訊,我們只需要調取每棟公寓樓的租客資訊,透過身份證件照片對比,就能找出王芳,或者說找出她的另一個身份資訊。當然,王芳在一個月前就搬進了白土文小區,也就是說她即使在建設路口租了公寓,那麼在一個月前也極有可能退了租。不過,就算她退了租,也還會有租房記錄。”
段明扶了扶眼鏡,繼續說:“醜話說在前頭,你自己也清楚這兩個假設有矛盾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