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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州縣官員從制度上講也有任期限制,但為了鼓勵廉政以提高地方吏治質量,常常 讓那些受到紳民擁護或稱讚的官員,特別是正官,一直在衙門大堂上坐下去。如明初時嵩州 知州吳祥,還是明成祖年間上的任,一直做到明宣宗年間,足足幹了32年,竟死在任上。又 如遵化知縣李信,也是一做27年。清朝時,康熙辛未年(1691)進士陳汝鹹放 做漳浦知縣,一 做便是13年,後來朝廷調其改任南靖知縣,漳浦紳民聞訊挽留,竟把八字衙門圍了起來 ,最後他只好化裝成巡邏的 騎士,偷偷溜走。不過這些都是開國初期吏治比較澄清時的現象,到後來難得看見,還是通 行三年一換。
三年一換或四年一換,並不意味著提升,多數只是轉來轉去。有的朝代根據考核情況, 把官員從小縣調到大縣,便算是提級獎勵了;也有的朝代搞調劑,缺分苦的州縣和缺分肥的 州縣之間,經常對換。《西湖志餘》中記有一事,發生在宋朝:參知政事王欽若罷相後出守 杭州,某日屬縣官員全來參衙,見一錢塘縣尉蒼髯白髮,步履踉蹌。王欽若很不高興,想罵 他幾句後勸其自動辭職,誰知一問下來,這個老縣尉竟是和他同年登第的進士。敘舊之餘, 老縣尉寫了首詩‐‐
當年同試大明宮,文字雖同命不同。
我作尉曹君作相,東君原沒兩般風。
南宋時胡穎在湖南提點刑獄,有過一篇命令年老知縣靠邊站的通知,謂:&ldo;王知縣年齡 已暮,精力已衰,而投身於繁劇之地,其以不職得罪此郡也宜矣&rdo;,處置方式是另委人暫代 ,&ldo;王知縣且燕居琴堂,坐享廩祿,弗煩以事,惟適之安,豈不美與!&rdo;(引自《名 公書判清 明集》)他沒權力罷老知縣的官職,可是有權力叫人退居二線。不過&ldo;燕居琴堂&rdo;只 是過渡,只要他同時往中央一參,老王捲鋪蓋的日期便不遠了。
以上兩則事例,在古代州縣衙門裡都不乏普遍意義。追究原因,一方面是州縣官難得升 遷及制度導致;另一方面,也是多少人才誤在科場上的表現。科舉擇官,看似平等競爭的人 才招聘,但錄取名額有限,學如牛毛,成如麟角,往往是好不容易才熬出個&ldo;清流&rdo;出身, 發須已見黑白雜 交了。拿鄭板橋來說,44歲才中進士,50歲當範縣令,範縣任滿又調濰縣,前後近12年,已 是花甲老人,還有啥升官指望?再如馮夢龍,57歲才考取貢生,61歲放做壽寧知縣,做完一 任已近65歲,如果落在前文講到的胡老爺眼裡,就是第二個&ldo;王知縣&rdo;了,還不如趁早回家 ,繼續他的通俗文學創作活動。
可是對於廣大平民知識分子來講,幾乎又只有科舉這一條路可走。儘管州縣官的出身資 格如前文所述,多至十幾種,所謂&ldo;條條道路通羅馬&rdo;,但大多數種類都是給有勢有 權或有錢人家子弟留著的。父兄當官的,子弟從小就有當官資格,根本用不著去科場競爭, 一入宦途就是&ldo;少年新進&rdo;,升遷的時間餘地自然要大得多。比如南朝時規定士族20歲就可 以當官,寒族子弟要滿30歲才能試吏。這都是中國官場乃至整個中國社會的傳統頑症,結論 就是:熟讀詩云共子曰,不如有個好阿爹。
打破任期限制的,還有一種特別稟賦可恃,就是抗疫能力。西南地區有瘴,當 地人不 成問題,但按照籍貫迴避制度,在那兒州縣衙門裡勾當的官員,一律是外鄉人。外鄉人水土 不服,哪受得了?因此這裡的俸祿總是比別處優厚得多,略如&ldo;地區補貼&rdo;。可儘管如此 ,依舊經常缺官。據宋人方勺《泊宅編》說,凡是派到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