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月入七億,震驚整個娛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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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沒有不透風的牆,尤其是林耀這張爆火的專輯!
林耀的熱度,大部分娛樂公司並不是太過於在意,對於很多明星來說,流量和代言,終究不是全部。
但是林耀音樂專輯的銷量,則是他們十分關注的資料。
所以,當資料一出來,各家娛樂公司便透過各種手段,打探到了結果。
同樣,曾夾也第一時間拿到了資料和回款金額。
看到的時候,說實話,曾夾也有些心顫。
林耀這張電子專輯,三大平臺加起來,總銷量是**份,每一份專輯收益跟平臺五五分,在10塊錢左右。
也就是說,光靠專輯,林耀一個月的收益是四億兩千萬!
再算談下來的三個代言,LV,蘭博基尼外加勞力士,兩億七千萬。
折算下來,出道僅僅一個月,林耀的收入已經高達近乎七億!
月入七個億啊!
曾夾緩緩地合了報表,有多少娛樂公司,一年收入都沒有七個億。
而林耀呢,只是發了一張專輯,接了三個代言。
最重要的是,曾夾知道,林耀真正的音樂收益還沒展開。
演唱會,商演,歌曲授權等等等等,這些後續都是源源不斷的收入大頭。
而就在曾夾感嘆的時候,娛樂圈內,各家拿到訊息的娛樂公司也驚呆了。
電子專輯,這麼賺錢嘛?
一張電子專輯,就錄音室的錄製成本,然後平臺分發,賣了四千多萬份,收入四個多億?
這一刻,所有的音樂娛樂公司都癲狂了,開始跟三大音樂平臺對接。
而三大音樂平臺此時也喜笑顏開,一張電子專輯,給他們帶來了億的收入,百萬的付費會員,外加各家娛樂公司的放開版權。
林耀,財神爺啊!
而此刻,拿林耀當財神爺的不止三大平臺,還有各大娛樂經濟公司。
如今過了一個月,大家早就打探清楚了,林耀的影視約在嘉興,但是音樂合約在自己手裡啊!
他現在音樂方面連個經紀人都沒有,而這,妥妥的是財神爺啊!
畢竟以後林耀又不是隻發一張專輯。
再說不開演唱會嗎?
不接商演唱歌嗎?
不音樂對外授權嗎?
這些工作,嘉興娛樂幹不了,可是他們能幹啊!
哪怕這裡面就抽幾個點的提成,一年下來也是千萬級的收益啊!
所以毫無疑問,各大音樂公司開始了新的會議!
議題只有一個,無論付出什麼代價,都要拿下林耀。
與此同時,芒果衛視,《我是歌手》節目組,經過大半個月的籌備,舞臺,流程,相關人員等都已經準備好了。
而參賽選手,目前節目組也已經敲定了七個人,只剩下優先找幾位補位歌手了。
宏濤正跟副導演在那裡商談這,就在此時,助手跑了過來。
“導演,剛才接到了電話,花辰宇想要參加歌手節目!”
與此同時,又有助理快步的跑了過來。
“導演,輝煌娛樂來電話問歌手還要不要選手,林天王想要參加!”
“導演......”
隨後,不斷地有人員過來詢問,一些一二線歌手想要參加這檔綜藝。
一旁的副導演好奇了起來。
“奇怪,之前這些人邀請他們,都沒啥興趣,怎麼現在,一個個的都要參加了呢?”
“因為新的賺錢渠道出現了!”
宏濤這時候冷笑著說道。
“新渠道?”
“你沒看新聞?林耀三大平臺的專輯銷量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