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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生肉,飲血,不服管,她喜歡稱之為畜生。對於畜生,對它好是沒用的,只能棒子加大棗,既要讓它怕了你,又要讓它清楚的明白只有跟著你才能活。
「我們得去看看。」
「不管是山神還是她自己,人是不會無故失蹤的。」她站起身,拍乾淨手上粘到的泥土,看著地上她勾畫的東西,伸出腳擦乾淨。「只要存在過,就一定會留下痕跡。」
她往村外的方向走了幾步,聽身後沒動靜又轉過頭,見張雪站在那兒撫著額頭,弱柳扶風之姿裡滿是矯揉造作,她腦中突然浮現出一個塵封已久的詞。
噁心!
第16章 家狗(下)
秦望舒眼神飄忽了一瞬,轉身離開。
不管是人還是狗,只要有思維的生物在某種程度上就是自由的。她或許掌握了張雪的生殺大權,但她控制不了對方的心。
只是一個探查,有沒有張雪結果都一樣。更何況,張雪對她,另有用處。
此時天雖然是陰沉得隨時要落下,但體感卻頗為舒適。她走得不快,一腳一腳,踩得分外穩當。
夏波自昨夜去找金依瑾後,這是第二次,他不像是自述的那樣對金家不放在心上。在秦望舒理解中,金家手握大批商鋪,日進鬥金也不為過,卻缺少武力仰仗,所以金家投靠了葉大帥,成了一條狗。
不對,是小金庫。
但事實就是葉大帥不缺錢。亂世出英雄,英雄也是強盜,只要有武力能搜刮的民脂民膏比想像中還要多很多。金家對城中絕大部分人是龐然大物,可在葉大帥眼裡,不過是沒牙的狗。
一條膘肥體壯的狗沒有牙,下場自然是被眾人瓜分活吞,所以金家這一步走得極其聰明。有了葉大帥的庇護,金家就像是那得到了營養的樹,立馬抽枝發芽,到如今枝繁葉茂。
縱使金家再會賺錢,有能力的狗上了天也不過是狗,夏波不用如此在意,除非——這條狗的主子在意。
秦望舒擰起了眉。
教堂存在的時間比大多數人想像中還要久,久到葉大帥還只是個玩泥巴的光屁股小孩,教堂就已經成立。後來葉大帥成了軍閥手下的一個小軍官,教堂依舊不變,再到他取而代之成了大帥,教堂仍是如此。
根錯交雜,表面上教堂與葉大帥勢均力敵,實際上那不過只是展露在世人面前的冰山一角。所以她不在乎,不在乎金家,不在乎夏波,但教堂在乎。
她不知道教堂的圖謀是什麼,至少在這麼多年的相處下,她相信神父正如他所展示的那般,是一個正直、無私、虔誠乃至天真至極的好人,而教堂也似乎如此。
身為猛虎,細嗅薔薇。
她暗自冷笑,可能嗎?現實嗎?
弱小便是原罪,張雪有罪,金家有罪,那個曾經的她也有罪。
她又想到了張雪,這條連嘴上老實都做不到的狗,又一閃而過金依瑾那張鮮活驕縱的臉。她們都是犧牲品,是這個潦倒世道下的產物,身不由己,怪不得別人,只能怨命不好。
她思緒千萬,但目光始終是在泥濘的山路上。這段路說長不長,昨夜裡卻覺得恍若隔世,說短,她也看到了高跟鞋留下的痕跡。
小小的方形是金依瑾的,她個子不高,甚至比張雪還要矮上一些,這與她母親有關。秦望舒記憶中的金夫人格外玲瓏,站在還年輕時的金老爺身邊活像是父女,可樣貌卻生得不錯。
金依瑾遺傳了母親的美貌,同樣繼承了母親的矮。她自覺是富貴人家的小姐,理當眼睛長在頭上,所以身高便成了她心中過不去的坎。
高跟鞋的出現,令她欣喜若狂。所以街坊誰都知道,金家大小姐,最愛的就是逛鞋鋪子。有人曾猜測,她有整整一間屋子的高跟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