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留下痕跡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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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瑜突然問,“你什麼時候喜歡我的?”
李宜年如實答,“第一次見你的時候,你在國營飯店和人相親,那個時候,我就想,你如果嫁給了我,我家裡就熱鬧了!”
時瑜想不起來,哪次相親有這麼一個人,在某個角落看她。
“你說話太氣人了,還有意思,要是把你帶回家,是不是能氣一氣老頭子!”李宜年又說。
時瑜:“……”
時瑜翻了一個大大的白眼。
“我們也算熟人了,你為什麼不和我說你想娶我!”
李宜年忙解釋,“你娶我也是可以的,我可以入贅!”
面對喜歡的人,總是自卑的。
李宜年也是,就算高考恢復,他就考上了最好的大學;就算他資產頗豐,有好幾處房產;就算他考慮了很多很多,他還是覺得自己配不上時瑜。
因為時瑜對他好像無所求。
在京市的三年,李宜年有無數次機會和時瑜說自己喜歡她,是每一次時瑜吃得開心的時候;春風吹過時瑜的髮絲劃過自己的肩膀的時候;是雪滿京城的時候。
每一次,他都 想說,但是,他害怕,說了以後,他和時瑜連做朋友的機會都沒有了。
時瑜見他不說話,也不再糾結,她知道自己,如果沒有在京市的三年,李宜年是不會在自己心裡留下任何痕跡的。
三年間的陪伴,加突然的消失。
這才讓“李宜年”這個名字,在時瑜心上留下痕跡。
時瑜隨手摺了一條柳枝,隨意甩甩,問身旁的李宜年,“你為什麼給我留下任何資訊,突然離開。”
聽到時瑜問這個,李宜年有點失神,“我不知道!”
其實,他是知道的,他害怕,他害怕自己說不能繼續陪她在京市吃飯的時候,時瑜臉上沒有任何失望的表情,或者能看到時瑜臉上的失望,但這失望,不是因為自己的離開,而是其他。
又或者,他想放棄。時瑜在京市這個舉目無親,在這裡最容易打動時瑜。三年間,他沒從時瑜臉上看到一絲絲愛戀。
時瑜不糾結答案,李宜年是適婚男人中,和自己最熟的。
以後不和公婆住一起,她婚前婚後的日子不會有太多的不同。
可以接受!
“你真的不要孩子?能入贅?”
李宜年堅定點頭,“對的,我至於我父母那邊問起來,我會說我不能生。我父母不會問責你!以後,我可以寫下承諾書,如果我沒做到,你可以打死我!”
時瑜又翻了一個白眼,“你的命不值錢,不用給我,我要是把你打死了,你的命就值錢了!!!”
打死了人,不得吃槍子啊!
李宜年這男人人,給承諾都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