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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逃婚時身上並沒有帶什麼錢財,他沒辦法住宿,只能睡在橋洞底下。
要說夏天睡在橋洞還可以,但現在已經進入冬天了,冷風刺骨,文章只穿著一層薄薄的襖子,蜷縮在橋洞底下。
別的流浪漢身上都蓋著厚厚的棉絮,只有文章,身上什麼都沒有。
文章在橋洞裡待了一天一夜,他又冷又餓,實在受不了了,就到附近溜達起來。
街邊在賣肉包子,那肉包子皮薄餡大,掰開以後肉香就會散溢位來,她簡直不敢想,咬下去會有多滿足。
文章做了一個吞嚥的動作,口水都從嘴角邊流了出來。
賣包子的是個大娘,她心善,看到在路邊流浪的文章,心疼的不得了,就從蒸籠屜裡拿出了兩個大肉包子,遞給了文章。
文章感動的不行,對著老闆鞠躬。
文章就在包子攤旁邊坐了下來,她一口咬在肉包子上香濃的肉汁,在她的舌苔上蔓延著。
文章從來都沒有吃過這麼好吃的饅頭,在家裡,她只能夠吃剩菜,吃剩飯。
因為是家裡的女孩都沒有資格上桌吃飯,她活得窩囊又憋屈。
文章太餓了,吃肉包的速度也很快,沒想到竟然噎著了,肉攤的大娘看她這樣可憐,又給她端來了一杯豆漿,還對她說慢點吃。
文章活了十幾歲,從來都沒有人對她這麼好過。
文章想要報答大娘。
但是大娘告訴文章,她不需要報答她。
大娘說她只是做一些舉手之勞而已。
文章的眼眶都濕了,她覺得素昧平生的人都比她的父母對她來的好。
文章吃完,包子擦乾眼淚,對大娘說了幾句感謝話,就準備出去找工作了。
她不能在小鎮上多待,很容易又被父母抓回村裡,所以她必須要去火車站,要去大城市。
那個時候時代發展的沒有這麼快,坐火車也不需要有身份證核驗,所以文章就偷偷溜上了火車。
文章來到了大城市——恭市。
這是國家的首都。
她看到了高樓大廈,看到了車水馬龍的景象,還看到了一個個穿著光鮮亮麗的男人,女人在街頭行走著。
而文章看起來就土裡土氣的,她的身上還穿著母親出嫁時的紅色婚服,是一件紅色的西服,下半身穿著黑色的西褲,整個人都土裡土氣的,臉上又很髒,一看就是在逃難。
但大城市裡的人都很忙,沒有人注意到她,這讓她鬆了口氣。
她漫無目的的在街上行走著,她不知道自己能去做什麼。
她讀到初中父母就不讓她讀書了,她現在還是一個未成年人,很多活都幹不了,因為那些老闆都不敢收留她這樣的童工。
她在一棟看起來很高階的房子面前蹲了下來,坐在那邊的樓梯上看著西裝革履的男人們進進出出。
而她穿著紅色的西婚服,與這裡格格不入。
她在臺階上坐了很久,久到天都黑了。
有一個穿著暴露的女人,從這棟房子裡走出來,她身上穿的好像是旗袍,反正看起來很漂亮,耳垂跟脖頸處都帶著珍珠,她的手上拿著一筆團扇。走起路來,搖曳生姿。
她是這座房子的主人,也是這裡的老鴇。
大家都叫她媽媽。
媽媽扭著屁股來到了文章的身邊。
隔著老遠,媽媽就能感覺到文章是個好苗子,會被大人物喜歡。
媽媽用團扇,挑起文章黑乎乎的臉,仔細端詳了一會兒,更加確定了自己心裡的想法,她問文章願不願意跟她混,說會給她飯吃,也能將她捧紅。
文章那會兒都餓的受不了了,不管來找她的人,是這裡的媽媽還是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