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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呼呼走出審訊室的童歌,再吹風后,理智才回落一點點。
童歌想起還有一件重要的事,“等我調查回來,咱們就能揭開秘密了。”
“你?”小馮喊,“原來你只是猜測!”
“廢話!我哪有時間?再說我都忙忘記了。你說受害者住的小屋在哪裡?”
“有藏藍色布簾遮住視窗,遮住廠房門的小屋。”
童歌喊上小李,帶著取證工具出發了,又回頭命令:“你看好人哈!出了事我就找你算賬。”
公務車在公路上顛簸了一段路,終於抵達廢棄工業區。工業區由多個廠房組成,各個進出口很多。由於不熟悉路,他們轉過了七八間廠房。
七拐八繞的才看見了淡藍色布塊,童歌立馬當先走進去。
終於找到了受害者居住的小屋,裡面的東西很簡單,只有生活必需品如鐵架床,書桌、椅子和鍋碗瓢盆等等。
屋子雖小,但打掃得很乾淨。物品雖然不多,但都擺放的得很整齊。看來他原先並不知道警察會來,而逃跑也是匆忙之下做的決定而已!
開始拍照取證,奇怪的是忙活了大半天,他好像哪裡出了差錯,“隊長,我找到了一些奇怪的東西。”
童歌大驚失色,“給我看。”
“這裡有五個印記。”小李指著一隻碗的碗沿,“如果小馮的指認沒錯的話,這裡肯定有受害者生活過的痕跡。”
“小馮不可能認錯,再找找看。”
小李不敢有任何怨言,重新查詢。
這回苦瓜臉拉得更長更長,“我在這隻水杯上又找到了類似的兩隻印記,可這哪像指紋?”
“我就不信邪了,這該死的是什麼東西?咱們一起找第三輪。”
誰知下一個時刻也悄悄過去,一個有效指紋都沒找到。他們只找到了類似於指紋一樣的印記,但那根本不是指紋——因為印記沒有任何紋路。
童歌只好作罷,“拍照,你去恢復足跡!”
最後只找到一個清晰的足跡,沒有其他可疑的東西了。
與此同時,小馮在觀察室外昏昏欲睡,心裡的怨氣已到爆發點,監視嫌疑犯的任務真不是一件好差事!
一開始,受害者被關進審訊室裡,沒有顯露出任何的緊張,好像他只是從荒廢死寂的廠房搬到了另一個氣氛比較嚴肅的地方居住而已。
他左看右看,好像發現了牆角的監視器,忽然朝那裡露出詭異的笑容。正當小馮貼進玻璃想看得更清楚時,他急忙調頭,重新把雙眼的注意力集中到一雙手上。
然後,他昏昏欲睡,期間再也沒有睜開過眼睛,沒有看窗外,更沒有看監控器一眼。
小馮快要進入夢鄉了,忽然被人劇烈搖晃了一下,“誰啊?”他抬手就把身後那隻討厭的手拿掉,繼續呼呼大睡。
“喂?醒醒!”童歌一下揪住他耳朵,“讓你看個人看成這樣啊?”
小馮嚇得蹦起來,“對,對不起,我……”
“怎麼樣?受害者緊張沒?”
“沒有,睡著了。”
童歌果然看見坐在鐵椅的人睡著了,媽的,心理素質真強大!
熬啊熬!宋小凡反而趁機睡了一個飽覺!
從廢棄小屋找到的足跡確定就是受害者醜怪人的足跡,連鞋底花紋也一模一樣,花紋也是稜形的。
在做這一切的時候,受害者還在死睡,如果注意傾聽,還能聽見他輕微的喊聲。
聯想到沒在小屋發現奇怪印記的事,童歌輕輕舉起他的雙手掌,仔細打量了一番。
可下一秒,一個驚悚的事實讓他極度震驚——該受害者的雙手十個手指頭都沒有任何紋路,不僅沒有紋路,而且都被傷疤給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