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怒打金剛 (第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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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心要查詢真兇李天霸、俞琳徽的罪證,二人不坐牢,她誓不罷休。
但這無疑是大海撈針,她和林美靜多方尋找詢問,都毫無線索和進展。
正當林子蘇毫無頭緒之時,這天突然有個匿名人士將“證據”,透過邵小帥遞到了林子蘇的手上。邵小帥說對方自稱是目擊證人,但此目擊證人非彼目擊證人。
林子茜出事時,曾有一個現場目擊證人用她的手機打過電話,但那個電話之後,目擊證人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警察的判斷是她可能擔心被報復不願出面作證。
不想,山重水複疑無路,失之桑榆收之東隅,另一個目擊證人主動找上來,給予了茜茜幫助。
林子蘇迫不及待開啟信封,裡面是一個優盤,回到公寓在電腦上開啟,優盤裡,有一個文件,還有一個照片檔案。
文件裡只有寥寥幾句,對方自稱是當晚萬順造紙廠附近的目擊證人,說當晚停在工廠的車輛,除了那輛作案的黑色家轎,還有一輛黑色的越野車就停在附近,並說有照片為證。
林子蘇雙手發顫——這是最接近真相的一次,她已經隱隱猜到了,一定是俞琳徽和李天霸。
開啟優盤的另一個資料夾,是三張照片,雖然是夜晚拍攝的,但還是能夠清晰辨認,一張是廢棄工廠土路上停放的一輛黑色越野車的照片,一張是一男一女同坐越野車前排的放大照片,一張則是一女子坐副駕上一臉得意的特寫照片。
這一男一女,赫然就是李天霸和俞琳徽,而那輛車正是那日在警局看到的李天霸的黑色越野。
儘管這個真相的畫面在林子蘇腦海中顯現過無數次,但當看到可以證實真相的照片時,林子蘇仍被氣得渾身哆嗦。
很快,她就注意到照片的拍攝日期和時間,分別是:
2013\/6\/11 23:41:15
2013\/6\/12 01:34:41
2013\/6\/12 02:01:05
6月11日正是妹妹受害的日子,作案車輛在23點15分出現在流沙路監控,到萬順造紙廠需要半個多小時。
也就是說,俞、李早就等候在案發現場,遙控指揮著一切,只等茜茜被送進魔窟。
他們就那樣“監督”著妹妹猶如行刑般的凌辱過程,妹妹在淒厲呼救、無助哀求時,他們正坐在車中殘忍地幸災樂禍、狂妄大笑,難怪茜茜看到李天霸及其車會有那麼大的反應……
想到那個場景,林子蘇恨的嘴唇都咬破了,他們以為藏身兇案現場外,就神不知鬼不覺,不想天網恢恢,終究還是逃不過正義。
林子蘇突然一個激靈,陡然醍醐灌頂一般,眼中閃過一道厲光,她一抬眼,難道警察提到的作案第一人就是李天霸??…
林子蘇一個拳頭砸在桌子上,桌上的物件彈跳起來,落下後到處滾落…
林子蘇咬牙切齒,你們以為自己可以逍遙法外,可以神不知鬼不覺,是嗎?
好,那我就攪他個天翻地覆,既然你們不仁,就別怪我不義,我要讓所有人都知道你們是殺人兇手,看你們還有什麼臉在崬森混!
沒有證據,哼,警察拿你們沒辦法,那我就用輿論殺死你們……
還有那個衣冠禽獸的崬森總裁周瑁遠!!什麼猜疑,什麼“弱勢者效應”……他分明就是在袒護,在縱容。
甚至明知我因妹妹出事上門相求,還乘人之危滿足自己的獸慾,和這些強姦犯有什麼兩樣!!!終究是我高看了你!
好,你既無情,你我從此便是陌路,你走你的陽關道,我走我的獨木橋,你有屠龍劍不屠惡龍,那我就只能把這事捅破天,看你還怎麼姑息養奸!!
林子蘇打定報復手段,當即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