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格1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嗨頻耐ㄖ�偶��眩�幌氳劍�饢煌獯�巖越詠�拇笊袢匆饌獾睪盟禱啊�
苗可試探著詢問:“《死亡迷宮》的文您也有參與寫作部分吧?還有它的圖,翻手為雲覆手雨也有參與創作吧?不然很難想象二者能夠這麼契合,就像現在您給我做配圖,就沒有那種契合感,只是您在配合我而已。我只是想問,你們實際上是合作創作,但是在網上卻沒有標為合作創作,這樣子不要緊嗎?”這是苗可被喵一聲哽了多次後產生的疑問,雖然也可以詢問喵一聲,但她還是忍不住想聽聽當事人的說法。
發出私信後,苗可做好了大神不回覆的準備,大神也確實好一會兒都沒回應,但當苗可終於收到回覆時,她瞬間頓悟:大神真是太和藹可親了。
第38章 建議(77nt。)
純屬幫忙的回覆如下:
“《死亡迷宮》的確是我和翻手為雲合作創作;文和圖都是,一般情況應該都標為合作創作並按比例分配收益,但是,我和翻手為雲嫌麻煩,開始想的是反正完全分離開來後,與兩項都按比例分配相比較,最終的收益情況大致應該也差不多,所以就按現在的模式了。
最主要的是;當初發這篇文不是為了收益,更多的是為了好玩,也沒有想到會那麼被追捧,於是在這方面的處理上很隨便。另外,我和翻手為雲的私交不錯,也都不是會計較信用點的人,誰多賺些誰稍虧些,我和他都不在意,因此雖然後來收益情況出乎意料,但也不會讓我們產生矛盾。
不過,如果你要跟人合作寫文或者做圖的話,我建議你還是按規矩來,以免後續產生不必要的麻煩,除非你確定跟你合作的那個人完全不計較收益細節。事實上,我更建議的是,以你的寫作型別,不要跟人合作創作,小說如果採用合作創作模式,首先比例不好確定,因為這個而產生矛盾的寫手小組常常都有。
只要你能創作,我個人建議最好就一直創作,如果實在要找合作者,一定要慎重。
至於配圖方面,我不準備與你採取合作模式,如果你找到了其他人,我也建議你最好就保持現在的同人圖創作模式,誰做圖你就讓他地做,你不參與進去,這可以避免很多糾紛。
正好對你的文而言,圖只是個示意,並不需要與文太契合,你可以專注於寫文,其他都不用管。”
比起喵一聲每每談起收益分配時的較真計算,苗可倒是更喜歡純屬幫忙流露出的隨性和省略細節,雖然她知道前者全部依規則辦事萬一出了什麼狀況也好處理,後者依託於情理,沒事時自然皆大歡喜,一旦有事卻很可能交情盡毀。
只是,什麼都按照條條框框的來,苗可覺得很麻煩,分配比例之類的,還需要探討、簽約,想著那折騰苗可就覺得自己連寫文的心都沒有了。呃,錯了,她一開始就沒想跟人合作寫文來著,就因為寫小白網文不需要合作她才選這行的,她問純屬幫忙這事只不過是一時好奇而已。
發覺自己的思維完全被大神帶走的苗可趕緊給自己洗腦回來,不過……她看著大神發來的長信——以大神通常“某文某段的某圖已發”這種通知信對比,這信絕對長得逆天——疑惑地覺得,這種配合她適應力和理解力的說明方式,這種貌似嚴謹又莫名透著想咋滴就咋滴的做派,怎麼那麼像她最近漸漸熟悉的姜沛的風格呢?
說起來,苗可總結,現在也只有在跟姜沛通訊時,不會感覺到濃重的時代代溝——大概是因為被濃重的智商代溝給掩埋過去了。
也許高智商的傢伙們總是有著共性的吧?苗可猜。
就看文來說,苗可喜歡300k到1m之間長度的文——咳,看太多txt文件的後遺症,一提到文長第一反應絕對不是字數——小於300k的感覺劇情沒展開,大於1m的感覺注水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