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部分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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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那天之所以有一群衙門中人在山上,是因為他們正在搜捕一名犯人,由於突然驚天一聲吼響起,受驚的是包括那名犯人在內的所有人,導致他們救人之餘也弄丟了犯人。
本來這與曹茗芷沒什麼關係,她也不會為了打擾了人家辦案而有任何的愧疚感,在她的意識中,公門中人本就該為人民服務,在救人與逮人二者間沒能兼顧,只能說是他們能力不足,回爐重練也好,另外提拔人也好,反正跟她這種平民兼良民沒有關係——如果她沒有聽說那個逃走的犯人後來又傷了人的話。
那名在逃罪犯是一個亡命之徒,被捕後的結局毫無疑問是死刑,而他東躲西藏到了現在,幾乎已經是無路可逃,被捕只是時間問題。所以,他是真的全無顧忌,再多殺一個人,或者再多殺幾百人,對他都沒有區別,甚至於像是在收集贈品,給他那條必死無疑的命陪葬。
被傷的是一名初出茅廬的小捕快,也是當時在山上圍捕罪犯的人之一,新手、菜鳥,但據說腳上功夫很好,很有潛力,而那名罪犯所做的,顯然是一種報復,他沒有殺他,卻當著其臥病在床的老母親的面廢了這名小捕快的雙腿,廢了他的前程,廢了那個家安穩度日的希望。
之後,在離開前,罪犯又蘸著小捕快的血在牆上寫下:這是第一個。
五個字裡有三個錯別字,但沒有人會去嘲笑,那癲狂的筆跡暈染出的只有恐嚇。
不過事實證明,也只是恐嚇而已。
在他試圖傷害第二名捕快時,他被當場逮捕,他沒有殺了前一名小捕快就是個錯誤,慣於殺人的他不知道留活口能夠留下的線索到底有多少,他以為反正所有人都知道自己是兇手殺人滅口也就不是非做不可的事情了,讓人生不如死才是更大的折磨。他以為他能從一座城市逃到另一座城市逃到第三座城市……他就總能有辦法再多逃一次,哪怕逃亡狼狽不堪,哪怕過程九死一生。卻不知道有的人可能疏忽一次卻不會疏忽第二次。他從人活著的絕望中感覺到了快感,盲目地想要重複作案,就像之前的重複殺人,卻不知,重複就是線索,規律就可以埋下陷阱,多餘的事情做得越多,離失敗就越是接近。
養傷中的曹茗芷聽著她的大丫鬟墨晴給她傳播重大新聞,撫著自己重傷未愈的手臂,突然對陶知府對她的不深究湧起了感謝之情,她覺得,她應該用實際行動來表示感謝,也是將功贖罪。
曹三娘來探望七妹時也提到了這事:“雖說我們也只是不知情的、不得已的求救,但到底耽誤了人家捕人,如果那時就抓住了那個兇徒,那小捕快也不會受此折磨,我讓人送了些銀兩過去,也替他請了好大夫,不過……”三娘嘆息著搖頭,臉上的神情與看到七妹手臂時的傷感重疊。
曹茗芷拿出一枚初級修復丹和一隻小玉瓶——修復丹不自帶容器——想了想,又換成了高階修復丹,然後喚墨晴給她拿只小瓷瓶來。
“姑娘要出門?”墨晴看著曹茗芷的舉動驚訝問。
曹茗芷‘嗯’了聲。
“現在?”墨晴更加驚訝,雙眼直勾勾地盯著自家姑娘的手臂。
“我是手受傷又不是腳受傷,出門走走沒什麼影響的。”曹茗芷說,“大夫也說我可以走動了。”
“可是……”墨晴還在猶豫。
曹茗芷不管她,讓人服侍打扮了下就出了門,目標是知府衙門。
“我去道謝。”曹茗芷是這麼解釋的,也是靠這個解釋拿到出門許可的。
求見知府的過程沒多大難度,剛完結一起大案,衙門裡正比較空閒,見到陶逸後,曹茗芷先當真道了謝,然後將小瓷瓶交給了他,說:“化成水後抹到傷處,據說很有效。”
陶逸愣了一下,沒有細問療效問題,卻疑惑:“為什麼不直接給唐捕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