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娛樂圈的差距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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淦,死撲街,活該你吃六百塊全勤。
雖然林尋不寫小說,但他也知道一天兩千字的更新就是找死,兩千字夠看什麼?速度快的一分鐘就完了。
沒理這個撲街,林尋點選群成員,一直往下拉,直到群等級為2的一欄停下。
“你好,你的書不錯。”
私聊其中一個作者,等了幾秒,沒有回覆。
“我是你的粉絲。”
還是沒有回覆。
指間停頓,林尋返回頁面,開啟小說app,在某本書下打賞白銀盟,頓時,大大的橫幅從app首頁飄過,所有讀者都能看到。
“苗人鳳打賞誅仙一百萬點!”
“苗人鳳打賞誅仙一百萬點!”
“苗人鳳打賞誅仙一百萬點!”
“苗人鳳打賞誅仙一百萬點!”
“苗人鳳打賞誅仙一百萬點!”
一個白銀盟一百萬點,價值一萬塊錢,林尋一下子弄了五個,每隔幾秒首頁飄一次紅,接連幾次,無數讀者震驚。
這年頭看小說願意花五萬塊錢打賞的人簡直是鳳毛麟角。
作者群,一般人瘋狂艾特誅仙作者。
“大佬,你火了。”
“羨慕得要死。”
“這就是大佬待遇嗎?”
“看到五個白銀盟,我一腳踢開身邊兩個妹子,爬起身開啟作家助手勤奮碼字。”
“我賬號有六百點幣,想換包煙錢,哪個大佬要?”
林尋重新點入誅仙作者聊天頁面:“在下苗人鳳。”
“苗哥你好,有什麼事嗎?”這次不到三秒鐘回了。
“我想買你的小說版權,剛剛那是定金。”
我淦!
另外一邊,張建差點摔鍵盤,讀者打賞有一半歸網站,剩下一半才是他的,這一半還得交稅,一萬打賞最多到手四千多一點。
“老闆,你下次直接把錢發給我吧。”
“哈哈哈嗎,開玩笑的。”林尋認真道:“我要電視劇改編版權,還在嗎?”
“等等,我看看。”
早在七八年前誅仙就在賣版權了,實體,動漫,遊戲,影音,這些年賣了多少遍他都有點記不清。
一陣翻箱倒櫃,半晌後張建翻出上一份電視改編合同,是三年前的,看了看日期,差三個月就滿了。
“還有三個月期滿,你要的話可能要等等。”
“可以等,多少錢?”
“上一次賣影視版權是三百六十萬。”剩下半截話張建沒說。
“我只要電視版權,明年開機。”
誅仙不同餘罪,兩本書不是一個等級的,誅仙火很多年了,喜歡看仙俠的人基本都看過這本書,價錢比餘罪高林尋能理解。
點了一根菸,張建手放在鍵盤上,目光幽然,“明年真能拍嗎?”
上一個買版權的也是跟他說能拍,三年過去,那家公司都不知道還在不在。
“這條可以寫進合同裡,拍不了我賠你雙倍版權費。”
“這到不用,前後不過一年時間,等得起。如果你真能拍,我可以給你便宜點,拍不了你也別糊弄我,浪費大家時間。”
林尋沒說話,拿起手機自拍了一張包廂裡圖片發過去,他,佟大圍,袁珊珊等人入鏡。
“我叫林尋,你可以在網上查一下我的資料,或者找餘罪作者確認。”
“臥艹,大明星啊,昨天碼字還放你的歌呢。”那邊,張建激動:“真的是你嗎?”
“我人在魔都拍綜藝,暫時離不開身,你要有時間可以過來,我們面談。”
……
“別玩了。”晚上十二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