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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牌,又不敢當著楊玫的面竊竊私語,便都只能按下不表。
這廂,蔡晉並沒深究楊玫和林子蘇對話的虛實,而是道:“既是如此,不知各位還有什麼異議?”
在座的都自持管理身份,從未見過如此不按常理出牌的大神,又見此人行為乖張,說話不講情面,連常應輝都被此人嗆得不輕,又想著連楊玫都代表總裁表示全力配合了,誰還敢自找不痛快呢,便紛紛表示贊同。
蔡晉見沒人有異議,這才道:“既然諸位都沒有異議,那我有個習慣,需要提前跟各位通報一下。根據方案規劃,培訓預計為20天。
20天后新的銷售團隊會進駐案場,我和元廷胥還會繼續駐場進行監督和指導,直到3月底。在這期間,我必須和各位約法三章。
第一,凡涉及銷售團隊建設,必須以我的意見為準,雲連城市公司必須沒有任何條件地配合和支援;
第二,我只和林子蘇對接工作,至於林子蘇給不給你們彙報,怎麼給你們彙報,給你們彙報什麼內容,那都是她的事情,除她之外,其他人我一概不認;
第三,在這期間,這個銷售團隊的第一領導人是我,第二領導人是林子蘇,除我和林子蘇之外,任何人不得對團隊成員有任何的工作安排和干涉;
第四,1月26號前,雲連市城市公司必須和太一公司解除代理合同。
凡違約,朝陽和雲連的合作立即終止。這個約定限制物件上不封頂,包括你們的總裁。”
這哪裡是“約法三章”啊,簡直就是霸王條款嘛,眾人都不禁面面相覷,不知蔡晉意欲何為,一時間會議室裡誰也不敢有異議。
“當然,雖然不受恩惠,並不代表我和我的團隊不用擔責,剛才說我不敢保證成效,是因我不瞭解諸位的態度。但現在,我想說的是,我會對結果負責,我已讓元廷胥核算了這三個月所有可能發生的成本,
包括團隊薪資、渠道拓展、營銷推廣,案場重灌等費用,以及貴公司和太一解除代理合同的違約金,總計大約117.6萬,我們就按照120萬進行整計。
請貴公司的財務負責人稽核一下,是否有問題?”蔡晉說話之間,元廷胥已經將“專案成本預算”的表開啟,眾人都望向那張成本預算表。
財務部副總周瑾理隨即應聲細細觀看,約半個小時後,周瑾理道:“蔡總非常嚴謹,這個預算沒有問題!”這話雖然是回應蔡晉,但周瑾理卻是望向楊玫和廖敏說,楊玫聞言也點點頭。
“好,沒問題就好。現在,我給到5倍的金額,也就是600萬,作為此次專案的對賭基金。三個月後,我的目標就是,我帶出來的這支銷售團隊和崬森雲連城市公司的‘未來之星’專案無縫對接,順帶產生10個億的銷售業績。”
饒是在座的管理都老成持重,聽到“10個億”也都禁不住目瞪口呆,10個億是今年全年的任務,相當於城市公司去年業績的3倍多,也相當於完成“未來之星”專案一半的預售任務。
把一年的業績目標壓縮在3個月完成——事實上,1月份都在培訓,2月才開始正式銷售,中間還有個春節,相當於一個半月10億,饒是神仙也難做到啊!
蔡晉這廝卻說得如此輕鬆,而且還是“順帶”,眾人都感覺蔡晉太狂妄了。
林子蘇也被嚇住了,在上京大學課堂上,她曾經用專案三角形原理對今年的銷售目標進行分析,當時提了一嘴今年目標10個億。
呵,沒想到蔡晉竟然記得,而且居然只用一個半月?這聽起來,簡直就是天方夜譚啊?怎麼可能?!那他究竟是為了什麼要承諾這“10個億”呢?
最關鍵的是,這可是一個幾乎全員新手的團隊,不要說10個億,就是3個億都很懸?看來晉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