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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趴在地上。
警察拿著筆刷刷刷寫了下來。之後轉過去問從頭到尾都皺著眉一聲不響的路響:「他說的是不是事實?」
路響眼神掃過宋瀾一眼,最後定在警官那,說:「一派胡言,明明是他攔路打劫,然後被我制服了。」
「這麼說你並不是偷東西囉?」警察低著頭繼續寫,一邊不忘詢問:「身份證呢?拿出來看一下。」
「身份證在錢包裡,錢包在車上。」路響回了句實話,
警察抬起頭睨了他一下,那眼神含義頗深,路響當然知道他在想什麼。
他一口氣報了串數字出來,然後說:「這是我身份證號,我已經叫我朋友過來了,一會兒能拿身份證出來。」
警察按著他說的,記了幾個數字,又問了他一遍,讓他把身份證號碼報全。等都記錄完了,警察抬頭對著兩人說:「剛才有人報警失竊,今晚的確有小偷在這一帶做過案。所以小宋看到的應該就是小偷。」
隔了一會兒,對著路響說:「你怎麼證明不是你?」
路響一聽,毛了,這是什麼邏輯,無罪的人要自證自己無罪?
「這一帶都有探頭,我的車停在大道上,我和朋友下車步行在這附近逛,朋友等在岔道口,我一個人去了那棟保護建築,打架的地方也有探頭,我今晚是被打劫,我是正當防衛,我現在要求你們立案,幫我抓打劫我的人。」
邏輯很清楚,一時把警察說得無語了。
隔了小一會兒,警察出去和同事聊了幾句,然後再進來時對著宋瀾問:「你親眼見到是他偷的嗎?」
見宋瀾紅著臉有點提不起精神,提醒他:「小宋,有些事要眼見為實啊,瞎說要出事情的!」
宋瀾早上得了風寒發了燒,晚上又沒吃晚飯,剛才還被路響揍了一頓這會兒燒又上來了,合著被打腫的臉,整個臉紅了一片,聽警察一問,他晃了晃腦袋,然後才說:「沒見到他偷,但是我追著不會錯。」
剛說完,問訊室的門被人開啟了,另一名警察走了進來,在原先那位的耳朵邊說了幾句。
「我覺得你們雙方應該調解一下,好像是誤會了。剛才我們看了探頭的回放,這位路先生的確只是在這附近走走。宋瀾,你捉賊是好事,但是好像捉錯人了。」
警察是善意的提醒,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想不到宋瀾真的腦抽,直接叫囂:「不可能,連張身份證都摸不出來的人我不相信,這一帶路燈昏暗,即使是探頭也有死角,他有同夥的,一定是贓物已經交給同夥去處理了,所以你們現在沒有任何證據。」
「對了,他身上的大衣應該也是市場裡順的!他很寶貝!估計要拿出去賣。」
兩名警察又看向路響,眼神變回之前的質疑。
後進來的那名乾脆說:「不好意思,先生大衣你能脫一下嗎?」
這件大衣雖然是阿瑪尼的經典款,但卻是定製版,除了第一顆暗釦是純金打造的上頭有路響的名字縮寫lx外,更是在內側袋上手工刺繡了路響的名字,所以拿它來證明自己並沒有偷衣服是最好的證據。
沒等多久,路響就把大衣脫了下來,並向警官一一展示了衣服上獨有的標記。
警察嘀咕了一句,為自己跟著宋瀾腦抽哀悼了幾秒,然後繼續當和事佬,「我們也覺得不是你,這樣吧,你先回去吧。小朋友做好事沒認請人,今天純粹誤會。」
宋瀾剛才見路響拿著大衣自證時已經傻了眼了,這會兒更是有一萬匹糙泥馬從心中跑過的感覺。氣氛壓抑又尷尬,他乾脆別過了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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