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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公司門前時,被長川、加藤等人認出,他們一擁而上,將紀守先拖到僻靜處,套上麻袋,塞進一輛汽車,慌忙逃出法租界。
當天傍晚,長川一行押著紀守先登上了開往大連的客輪,至此,大連行動隊被全部破壞。
由於日寇對大連國際行動隊恨之入骨,抓獲主要成員後,立即開始嚴刑拷打、殘酷折磨。
另一方面,對於破獲大連國際行動隊一案有功人員,則大肆慶功、嘉獎。關東軍司令部特地向關東州廳警察部頒布了感謝狀。原文如下:
感謝狀
從昭和十年以來在大連附近發生的謀略放火事件,自昭和十五年二月以來,其次數有顯著的增加,到同年六月二十二日已達五十幾件,他們把大量的物資歸於烏有,其中國防用資財的災禍又佔多數。關東州警察部隊從事件發生以來動員全部力量,進行不眠不休的活動。可是因為謀略團採用巧妙的組織和化學的放火資材,總未得到逮捕。然而,依靠警察部長以下的不屈不撓、日益奮勇切實的指導,旺盛的責任觀念,以及敏銳智慧的眼睛,終於掌握其頭緒,將大連謀略團一網打盡地檢舉出來,因此樹立了極大的功績。在此正當大連謀略放火事件告一段落之際,對關東州廳警察所貢獻的豐功偉績表示感謝之意。
1941年2月6日,日本關東州廳警察部外事課在報紙上公佈了大逮捕的事實經過,並用假名公佈了五十一個人的名單。
1941年3月,日本關東州廳警察部,將大連國際行動隊人員及其有關人員五十一人轉送日本關東地方法院檢察局。
10月30日,關東地方法院第一法庭召集所謂公判庭,對所捕人員進行審判。日寇以法院院長中裡龍為審判長,審判官成田薰、吉田伍市為陪席審判官,特別旁聽席坐有日寇特務機關長鵜辭、大連憲兵隊長西田、州廳警察部長內清一等,由檢察官田中魁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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