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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菸立法,從出發點來看,確實是一項值得肯定的舉措。然而,若深入探究其具體內容,卻不免讓人覺得有些荒謬可笑,彷彿是由一個對科學一無所知的“小白”所撰寫而成。為何會有如此評價呢?原因便在於清政府的那些立法者們,自始至終都未能準確把握問題的關鍵所在。
在當時,鴉片在中國的泛濫之勢愈演愈烈,而這些立法者卻天真地認為,造成這一局面的根源僅僅是國內部分人員的肆意販賣行為。但實際上,真正導致鴉片如洪水猛獸般湧入中國大地的“元兇”,卻是那些來自海外的外國商人們。他們猶如一群瘋狂的毒販子,源源不斷地將鴉片像運送“毒氣彈”一般傾銷至我國境內,毫不顧及此舉給中國人民帶來的巨大災難和痛苦。
令人遺憾的是,清政府的立法者們卻如同患上了嚴重近視的病人,目光短淺且模糊不清,長時間以來竟然完全沒有察覺到這個隱藏在幕後的真正“罪魁禍首”。不僅如此,他們似乎也從未動過將這些外國煙販揪出並予以嚴懲的念頭,更別提制定出針對性的有效措施來遏制鴉片的輸入了。如此一來,所謂的禁菸立法最終只能淪為一場毫無意義的“瞎忙活”,對於解決鴉片氾濫的問題根本起不到任何實質性的作用。
話說那清政府對待走私者的處罰手段,簡直如同一個頑固不化的“老古董”一般。其心中唯有國家安全與軍事防禦兩件大事,一門心思只想如何牢牢守住自家的那“一畝三分地”。至於增加財政收入以及推動貿易發展等事宜,對他們來說根本就無關緊要,彷彿這些事情與近代化的立法原則之間有著十萬八千里的距離。
而那些所謂的立法者們,則恰似一群糊里糊塗的“糊塗蛋”。面對外商大肆輸入鴉片這個罪大惡極的源頭,他們竟然視而不見;對於民眾因吸食鴉片而上癮、產生依賴性這件事,更是反應遲鈍,總是後知後覺。如此這般的執法狀況,實在令人咋舌。
再瞧瞧當時頒佈的那些法令吧,翻來覆去也就只會強調一句“不許賣”,卻偏偏遺漏了至關重要的“不許吸”這一條款。這豈不是等同於告訴那些小偷:“你們可千萬別偷東西拿去賣掉哦,但要是偷回來自己享用那就沒關係啦。”如此荒誕不經的法令規定,無疑成了人們茶餘飯後的笑柄,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且說禁菸立法之時所面臨的外交難題,清政府宛如一位冥頑不靈、固步自封的“老頑固”一般,依舊沉醉於往昔“天朝上國”的迷夢之中難以自拔。他們秉持著那套所謂“高貴”的陳舊觀念與思維方式,妄圖以此來應對日新月異的世界局勢和錯綜複雜的國際關係。然而,其結果卻猶如火星猛然撞擊地球般慘烈,這種陳腐的理念與近代國際公法之間存在著巨大的鴻溝,顯得格格不入。最終,清政府被排斥於國際社會之外,也只能說是咎由自取、自作自受罷了。
尤其是在禁菸這件事情上,清政府更是如同置身於孤島上獨自作戰的勇士,孤立無援。至於那些先進的現代外交手段,對於此時的清政府而言,簡直就是天方夜譚,根本無從談起。
清朝政府決心推行禁菸立法,原本以為這只是自家內部事務,只要關上大門便能自行妥善處理。然而事與願違,那些外國商人和其他國家的政治勢力竟紛紛前來橫插一腳,彷彿嗅到了什麼利益的味道一般,蜂擁而至。如此一來,禁菸執法工作瞬間變得如履薄冰、險象環生,每一步都充滿了驚險與不確定性。
而面對這些不請自來的“攪局者”,咱們的當權者卻顯得束手無策。他們對於國際外交手段可謂一竅不通,完全不知該如何與這些外來勢力展開有效的交涉和談判。於是乎,在面對壓力時,當權者只能選擇一味地妥協退讓,卑躬屈膝地求和,毫無原則可言。這種軟弱無能的表現,使得禁菸立法執法工作如同被五花大綁般束縛住了手腳,根本無法自由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