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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吳典恩是真的做下了!”
“律法規定:凡和姦,杖八十,男女同罪!若抓姦在床,打死當場,或無罪或輕罰。
他吳典恩被抓姦在床,不慚愧遁走不說,反而打殺苦主!此舉屬實囂張至極,也愚蠢至極!也是天理難容,罪不可赦,我如何能救他?”
西門卿一番話正義凜然,但就像吳典恩反殺苦主後還囂張‘潛逃’,應伯爵同樣不是一個道德多麼高尚的人。
“吳八弟那日確實莽撞了,可他當時怕也是一時腦熱,又受姦婦挑撥,才誤把武大郎打死。”
“如哥哥所說,他確實有罪,可是否罪不至死?若哥哥幫忙轉圜一二,判個刺配流放也就罷了……”
刺配流放?像宋江那樣刺配江州,照樣喝酒吃肉題反詩?
吳典恩無牽無掛,刺配流放,就是換個地方繼續逍遙快活罷了。
西門卿聽不下去了,打斷話尾:“姦婦挑撥?堂堂七尺丈夫,犯了錯卻將過錯推到婦人身上,無恥之尤!”
“再者武大郎的一條命,難道就不是人命?既是人命,他吳典恩和潘金蓮殺人償命,豈非理所應當!”
“你念著兄弟私情,怎不念著世間大義?”
西門卿重申他的底線,“我們兄弟平日一處耍樂雖自在暢快,卻不能因此就徇私枉法,包庇遮瞞天理難容之事。”
他不在乎幾個銀錢,也願意帶他們一起吃喝玩樂,等需要時使喚一二,卻不會包庇他們違法犯罪的惡事。
這一點,他希望他這幾個結義兄弟和其他友人都能意識到。
“再還有,你只看見他吳典恩是我結義弟弟,卻不見武大郎的兄弟武二郎武都頭,他也與我有同僚之情,我如何能眼見他兄弟枉死卻不管?”
西門卿看重與武松的同僚之義,大義滅親為其兄弟伸張正義,又給錢尋醫妥帖安置其侄女迎兒,斷然拒絕義弟上門為兇犯求情……
這一樁樁好事他做了,可沒打算不留名,就要大大方方拿出去傳揚。
西門卿用悲痛而堅定的語氣,一錘定音:“情義兩難全時,便要秉持世間大義。所以他吳典恩,我是斷然不能幫的了,他是死是活全憑知縣相公判決。”
話已至此,應伯爵也應和道:“哥哥說的再在理不過了,他吳典恩著實失了分寸!半點不知收斂!”
西門卿自然知道應伯爵的附和,並非認同了他話裡的道理,只是懾於他強硬的態度,覺得不值得為了吳典恩而得罪他。
這樣就夠了。總歸有他在一日,他們就翻不起浪來。
“我們一干兄弟,雖秉性各異,平日卻都知情識趣,誰想他吳典恩竟是如此狠毒之人?”西門卿長嘆一口氣。
“經此一事,也是給我等一個警誡:尋常小打小鬧便罷,大是大非面前萬不可糊塗了。一旦糊塗,就要丟了一條命去。”
“哥哥言之有理,我聽哥哥的。”這次應伯爵回的倒有五分發自內心。
吳典恩的下場可就擺在那兒哩,可不得引以為誡?!
若真犯了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