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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新月,你敢打我。”展紅顏捂著紅腫不堪的嘴,哀怨又狠毒地質問。
“打都打了,還問?”展新月冷笑:“你怕不是傻子?”
展新月走近展紅顏,用只有兩人的聲音道:“又不是第一次打你了,展紅顏,你再敢招惹我,我就告訴大隊所有人,昨晚和黃建軍睡的人是你。”
這句話像道驚雷,一下就將展紅顏炸得一臉慘白,她不敢說話了,捂著臉想逃回家。
展新月哪裡肯這麼快就放過她,一把將人拽住,問道:“展紅顏,你自己說說,我該不該打你?”
“該,該打。”展紅顏怕展新月真的把她失身的事兒說出去,屈辱至極地點頭。
“我可以走了嗎?我還要去上工。”
“為什麼該打?”展新月哪裡肯就這麼容易地放過她。
“我不該說你沒結婚就住在盛家。”展紅顏疼得抽抽噎噎:“你現在沒有地方住,盛團長又已經去了部隊,家裡只有盛奶奶,你是可以住在盛家的。”
展新月看向來看戲的社員,大聲問道:“同志們,你們說,我能不能住在這裡?”
“當然可以,你和盛團長都已經定親了,他現在回部隊打結婚報告,回來就能結婚。你現在就是他媳婦,只是沒拿結婚證,怎麼不可以住?”
最先說話的是劉書記媳婦王秀梅,她也不是偏幫展新月。畢竟現在又不是封建的古代,非得舉辦婚禮了才能進門。
更何況,這事兒也不是展新月開的先河,五六十年代,很多地方遇到自然災害,便有了逃難的災民,這些災民中,不乏孤身一人的黃花大閨女。
這些大姑娘們逃難到一處地方,熱心的幹部就會幫忙做媒,給她找一戶人家。
窮苦年代,飯都吃不飽,哪裡有錢擺結婚的酒席,甚至連辦結婚證的一元六角都拿不出來,等於也是沒擺酒沒辦結婚證就住在了一起。
《朱時茂演的那個電影,問他要老婆不要的,就是那個年代發生的事。這裡女主雖不是難民,但確實沒地方住,而且男主不在家,她和奶奶住,也不算婚前就和男主住一塊兒了。
這裡特別說一下,其實那個年代沒有我們想象的封建哈。有些年代文,會為了戲劇效果,會把一些事寫得很嚴重。每本書的設定不一樣,不要因為某本書的設定吐槽我喲。
那種談戀愛多了,婚前發生x行為會被判死刑其實也是1983年的事兒。那一年嚴打。然後我搜過新聞,被判死刑的,是和多人發生婚前x行為的。一般一對一的也不會的。最後還是那句話,看網文,為了快樂,大家不要找邏輯哈。》
“肯定可以住呀。不然還住在展家?我都嫌髒。還不知道大隊長,呸,黃建軍那個老畜牲睡的是哪張床。”一個瘦瘦的嬸子癟著嘴,一臉嫌棄道。
“必須住在這裡,咱們新月這麼好看,如果一個人住也不安全,盛家的院牆高,院門有鎖,還有盛奶奶作伴,這樣好。”
在場的所有群眾無一不向著展新月的,大家都不是瞎子,這些年,展新月吃苦耐勞,做得多,說得少,展紅顏偷奸耍滑,還:()軍婚,拒養白眼狼後,嫁首長真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