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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他嗎喊什麼,人家不喜歡你你能怎麼辦?強扭的瓜不甜。」
「分了就分了吧,今天陪你喝完你就當黃粱夢一場,趕緊把人忘了走出來。」
那人哭唧唧:「忘!沒什麼忘不掉的!老子再也不做舔狗了!」
包廂門在這時被人推開,徐隨之起身:「我打個招呼去,朋友。」
「嗯。」祝成逍沒什麼反應。
然而半分鐘後,換了個人一屁股坐在祝成逍身邊。
「不愛喝酒?」低沉的男嗓響起,耳畔還有熱氣。
祝成逍扭頭。
蕭思越一身西裝,明顯是剛開完會過來,身上還帶著風塵僕僕,坐穩後骨節分明的手指捏著酒杯,在祝成逍面前晃了晃。
他一眼看出包廂裡頭,祝成逍是最特別的一個。
骨相優越,眉眼清冽,肩寬腰窄,不說話,坐著也不像在發呆,煙霧繚繞和酒氣熏天裡,他像有靜電場,隔絕周圍的喧囂。
最讓蕭思越在意的,是祝成逍的脖子。
他血脈僨張的脖頸上有一道黑線。
紋身。
從鎖骨一直蔓延到耳後,乍一看像根耳機線。
襯得這人略帶鋒芒。
「不喝酒。」祝成逍說。
蕭思越挑眉。
是不喝酒,不是不愛喝酒。
有點意思。
他眯起眼:「那給你換杯什麼,果汁?」
祝成逍聽著隔壁失戀的男人還在喊今朝有酒今朝醉,拜拜就拜拜下一個更嗨,他忽然嘆了口氣。
蕭思越一頓。
祝成逍:「可是我忘不掉。」
蕭思越愣了:「什麼忘不掉?」
祝成逍垂眸,淡淡:「人。」
「」
蕭思越看祝成逍的眼神太露骨,裡面帶著濃厚的,不帶絲毫遮掩的興趣。大家都是成年人,一個眼神就心照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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