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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讀者指出,第十五章 筱滿(下)裡有一處時間上的手誤輸入,筱滿逮捕毒販的時間應該是2008年,不是2018年,現在已經改正了過來,可能造成了一些在劇情理解上的不順暢,實在抱歉!
第十五章 趙尤(下)part2
趙尤起身和王世芳打招呼,王世芳快步過來把他按回了凳子上,道:&ldo;不搞這些了,說事,說事。&rdo;
詹軒昂坐回了趙尤邊上,一拍大腿,頗為得意:&ldo;沒想到吧?沒想到王世芳和咱們成了一條繩上的螞蚱了吧?&rdo;
趙尤笑著抓後腦勺,左看看詹軒昂,右瞅瞅王世芳,沒說話。那王世芳就一屁股坐在了趙尤的另一側,伸著脖子,指著地上,看著趙尤道:&ldo;賭的就是別人的沒想到,都知道我和老詹不對盤,長明的事要是是老詹的人查清楚的,那豈不是更有說服力?而且我這身份也實在是尷尬,我本來就不好插手這事兒。&rdo;
趙尤說:&ldo;王隊,您誤會了吧,我覺得您和詹隊,您兩位平時關係挺好的啊,互相鼓勵,互相敦促進步啊。&rdo;
王世芳捏著趙尤的肩膀:&ldo;有點邊楊那小子的意思,去政治部不虧。&rdo;
詹軒昂朝王世芳一擺手,臉上顯出些許厭惡:&ldo;說正事吧。&rdo;
趙尤朝著詹軒昂笑了又笑,王世芳又擠過來了些,詹軒昂也從另一邊壓了過來,兩人把趙尤緊緊擠在中間,王世芳豎起一根手指,問詹軒昂:&ldo;結案的經過你和他說了嗎?&rdo;
&ldo;大致說了說。&rdo;
&ldo;別大致啊,&rdo;王世芳抬起眉梢,斜著眼角瞅著趙尤:&ldo;林憫冬被擊斃,我們找到了他家,收集了一通物證之後,正準備整理他作案的手段,脈絡,動機的時候,當時的專案組,我和老詹都在啊,他可以作證,我們前腳才把東西搬進辦公室,就收到了結案的通知,雷隊親自來宣佈的,讓我們把手上的東西放下,轉給物證那邊記錄一下就行了。當時專案組裡的人都有很多疑問,這疑犯死前都交代了什麼?我們整理的那麼多起疑似案件哪些是他幹的?具體怎麼幹的?有沒有同夥?因為我們當時有一個猜想,這可能是兩到三人團夥作案。&rdo;
詹軒昂接道:&ldo;對,因為考慮到現場有時候需要搬動不止一具屍體,還有為屍體防腐需要很長的時間,我們猜測團夥中有一個人可能是專職放風的,另外兩人就是殺人作案。&rdo;
王世芳用力一頷首:&ldo;但是我們收到的通知卻只有雷隊口頭的一句話,隔天,他在結案會議上和我們說,戴柔和筱滿已經提交了報告,根據兩人的報告,結合在林憫冬的家中,他的私家車上找到的各種物證,實證,林憫冬就是我們要找的人。&rdo;
詹軒昂在旁補充:&ldo;沒錯,他說的是&l;我們要找的人&r;,他沒有說他就是六〇四重大連環殺人案件的真兇,我印象很深刻。&rdo;
趙尤問道:&ldo;破了這麼大的案子,沒開表彰會嗎,也沒開媒體新聞會嗎?&rdo;
詹軒昂和王世芳聽了都直搖頭,詹軒昂一瞥王世芳,道:&ldo;這事倒好解釋,因為擊斃林憫冬的過程牽扯到了丟槍的事情,也不適合大肆宣揚。&rdo;
&ldo;丟槍?&rdo;
王世芳發出一聲短促的嘆息,微垂下眼睛,雙手搭在了膝蓋上,左手來回撫摸著右手手腕上套著的兩個掛著儲物櫃鑰匙的手環,他道:&ldo;6月30號,長明去府北分局給那裡的民警做槍械訓練,從市局的槍庫提了兩把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