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2章 不能把孩子帶走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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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還沒能戴上陵宵給她準備的戒指,算了,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夏寧夕看著手中璀璨的鑽戒,對霍南蕭說:“當初結婚的時候你也沒給我買戒指,這枚戒指我暫時就收下了,離婚證也領了,今日也該徹底做一個了斷。”
“當初離婚協議上寫的清清楚楚,我淨身出戶,孩子歸我,今後不再往來,我希望你能遵守這個約定,你該走了,趁早送夏晚晚去醫院吧。”
曹秀嫻聽到夏寧夕的話,懸著的心終於放下了,她不滿地呵斥霍南蕭:“寧夕的話你都聽見了吧,她都不喜歡你,不願意跟你走,你還賴在這裡幹什麼?”
“別以為先認識的寧夕,你就能把她從我兒子身邊搶走,她現在是陵家的兒媳,她的孩子自然也是陵家的孩子,日後陵家會負責孩子的一切,無需你操心!”
這話把霍修遠給激怒了:“我的孫子孫女無需你們負責。”
曹秀嫻說:“撫養權都給寧夕了,你們還想搶?霍老爺,你們可不能說話不算話。”
霍修遠冷哼:“那是霍南蕭答應的,我可沒答應。寧夕要嫁給陵宵我沒意見,但孫子孫女都是我親生的,陵家不能帶走。”
霍修遠心想:兒媳搶不到,孫子孫女總該留下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