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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出誰會給他寄信。喬遠峰疑惑地伸手取信,寄信人的地址是北京。帶著幾分猜測和不解撕開信口取出信紙,只粗粗一掃,便看到下面的署名“餘寶笙”。像是被一記猛拳砸中,喬遠峰的大腦一片空白,這個名字曾經在很久很久以前依然記得他,給他寫信,他卻到如今才拿到信箋。
老王見喬遠峰臉色發白,不知道信裡寫了什麼,當下也不避忌諱地探頭過來看是誰寫的,當看到“餘寶笙”三個字時候,也是一愣,他怎麼會不記得那個童花頭娃娃臉的小姑娘,幾乎掀起他們散場前最後的狂歡。老王認真看了看喬遠峰依然有些呆滯的臉,非常惋惜地說:“原來是那個小姑娘啊,老喬,那姑娘當年喜歡你吧?你看看,隔了好幾年人家還給你寫信,只可惜啊……”
喬遠峰抽抽嘴角,從震動中醒悟過來,把手裡的信摺好揣起來才掩飾地笑笑,卻一下子不知該如何接話。
老王瞭然地看他一眼喝口酒,道:“那小姑娘不錯,你也喜歡吧,是不是當時覺得自己也不知是個啥情況,人家孩子又小,所以就沒敢言語?我們都看出來啦,你瞧你護著那姑娘的樣子,就像老母雞護著小雞雛,生怕什麼閃失,我們一問,你還說是被人家爸爸託付的,我看你倒是挺像她爸爸的。”
喬遠峰沉沉地低著頭,思緒飛到久遠的高原上,小丫頭初次見面的嚎啕大哭,偷喝酒後酡紅的睡顏,高興時的神氣活現,情緒不好時的委屈沉默,他居然都記得,他甚至記得自己當時的心情,起初的厭煩,之後的心疼,直到心裡暗暗的喜歡。漸漸地當初多姿多彩小丫頭的臉幻化成餘寶笙的臉,說實話,變化不是很大,多不過是團團的圓臉變成小小的尖臉,變得比以前漂亮,他一眼就認出,可是那臉上的表情卻是他陌生的,矜持內斂,恰到好處的親切,而以前的喝酒、大哭、神氣、委屈,他再無機會見識。
“她還是小孩子,你忘了?她叫你都是叫王叔叔的。”喬遠峰想起來餘寶笙對他們的稱呼,真是各具特色,一幫人被一個小姑娘搞得哭笑不得。
“嗨,不說這個我還真忘了。覺得我面相老叫我叔叔,可叫你就是喬幫主。喬幫主是誰啊,金庸小說裡的大英雄啊,‘雖千萬人我往矣’的大英雄,稱呼都不一樣,一看就有私心。天天跟在你屁股後面,左一聲喬幫主,右一聲喬幫主的,我都羨慕有這麼個好妹子了。雖然你不讓亂開玩笑,但是當年我們背後都稱呼你倆小倆口。只可惜造化弄人,你去了日本杳無音信,那小丫頭如今也不知身在何方。”老王滿臉遺憾傷感。
喬遠峰再喝口酒遮掩自己早已風起雲湧的內心,他沒有跟老王說餘寶笙現在就在同一所醫院,說什麼,說他們雖然成為同事,卻生分地要把以前那點兒熟絡都埋在地下。
打車把老王送到醫院附近的招待所,司機問他還要去哪兒,喬遠峰捏著口袋裡的信,想也不想地報了一個地址,直覺裡寄信人的地址該是餘寶笙的住址。車停在小區門口,喬遠峰卻猶豫了,這樣找過來又能做什麼,是確認這封信,還是確認那個人?師傅等得有些不耐煩,問還要不要走,喬遠峰趕緊付費下車,慢慢踱進去,看看信封的地址,某棟樓某個單元某個窗戶,或許就是他要找的人,可是真的找到人,他該說什麼,說對不起?說過去?答案在心頭一片模糊。
當年他也訝異自己為什麼會喜歡上這麼個小丫頭,僅僅十幾二十天的時間,此之前他不相信有一見鍾情的事情。後來每每想起這些他寧願把那種莫名其妙生出來的喜歡歸因於同病相憐。
起初的確當餘寶笙是個小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