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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媽媽吧,媽媽那麼辛苦的來接我,嗯,就給媽媽。
回到家,坎坷不安的吃完了飯,坐到我睡覺的床上,一家人幹聊了一個多小時,終於我還是把我的錢拿了出來,因為我知道,這錢不拿出來,今晚不要想睡覺了。爸爸肯定有精神,陪我聊天聊到天亮的。
果然,看到我把錢從包裡拿出來遞給媽媽,爸爸的臉色刷的就變了,連說話的語氣也變了:“都說養兒防老,看來生個閨女就是沒用啊,閨女都是向著孃的。”
“大娃,你在說啥子喲,你知不知道。你女兒為了省點錢回來,鞋子都沒穿,她是打著光腳回來的。”
看著爸爸詫異的眼神,我連忙配合媽媽,強擠出幾滴眼淚:“爸爸對不起,是我不好,人家都那麼高工資,就我才得20塊錢一個月的工資。那個老闆說,是你說的,工資看著給,有口吃的就行了啊。”
聽了我的話,也不知道,爸爸想到了什麼,只見他變了一下臉色,緩和了語氣道:“哎呀,我不過就是隨口說說嘛,即便是你給我,我也會拿給你媽的。群芳,你說,家裡那次有錢,我不是交給你保管的。”
聽了爸爸的話,媽媽沒吭聲,只是拿著我給她的那些錢,高興的出了外屋睡覺去了。這就是我可愛的媽媽呀,就給她一百塊錢就能高興成這樣。
看著爸爸不發火,媽媽也開心,我的心也終於放鬆下來。摸了摸荷包裡還剩的十一二塊錢,我有點後悔,是不是拿少了?
2001年春節,100塊錢還是可以買幾斤肉,買些簡單的菜過年的。
也不知是媽媽太過開心還是什麼,隔天她就到我叔叔、嬢嬢、婆,身邊把我給大誇了一頓,說我不但會掙錢,還從外面淘了一些好衣服回來,這都不是重點,重點的是媽媽,為了像別人炫耀我,竟然把黃姨送給我的那件黃綠藍,三個顏色織成的毛衣,最好看的那件毛衣,拿給了我二叔的女兒穿。
而且我以為二嬢不會要的,但不知道為什麼,她不但收下了,還讓林夏過來試試能不能穿,看林夏也在她媽媽的建議下收下了衣服。本來想拿回來,不想給她們的,因為之前我跟二妹說了,她雖然沒有明確的說會要,但看樣子她也是喜歡的,這下她又得埋怨我了。
但不給都給了,收禮的人都收了。我也只好繼續陪著笑,心想,等下回去可得趕快挑一挑,把好看的衣服都給藏起來。要不然媽媽都得給送人了。
想起二妹會跟我說的話,我的心裡就又苦又甜,甜的是林夏收了我的禮物,因為自從沒一起上學後,我們的關係就淡了很多。苦的是我不得把那件陳辰送給我的白色毛衣,我也很喜歡的那件毛衣給二妹了。因為二妹一開始看上的就是那件白色的毛衣。
我這邊主意還沒打完,就聽婆說:“我今天去上街碰到一個人,他說他給了你十塊錢買鞋子,但你因為捨不得還是沒有買是不是?”
“是啊”聽了婆的話,我的臉一下紅到了脖子根,我知道,我這下更出名了。我們這邊他們都知道了,林強他們那邊還不得傳瘋了,看來我林傻子的帽子是摘不掉了。
事情雖然被傳開了,但對我一點都沒有影響:“唯一遺憾的是,今年出去沒掙到錢,沒給家裡人買禮物。”尤其是當我在街上碰到林歡、三婆和大娘來照相以後。
聽了我的想法,我媽媽立馬道:“這次沒買,下次再買不就是了。”下次,可我不知道下次,我能掙到錢是什麼時候。
這還不是讓我最不開心的,我最不開心的是爺爺問我:“要不要吃燙鬥耙耙。”我隨口說了一句:“不吃。”爺爺就只給林歡買了一個給她吃,就再也沒管我,直接去茶館打牌了。看著爺爺的背影我紅了眼睛,看來爺爺是真的不愛我了,他的愛都給了林歡了。
這個時候我十四歲多一些,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