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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了,這修仙修的不是仙,是我的命啊!
(兩百零八)
放學後,我便去問了問宋溯光,想知道下他的那把奇奇怪怪的撬棍的認主條件是什麼。
宋溯光沉思片刻,說:「它問我喜不喜歡學物理。」
「我說不。」
宋溯光撓撓頭:「它好像很高興,說我是它見過最誠實的人,然後就認主了。」
我:「……」
我覺得這是歧視,我也可以。
(兩百零九)
回家後,我思前想後,最後還是把那支膠頭滴管拿出來,做掉了題目。
我感覺自己的靈魂得到了升華。
(兩百一十)
[滿分一百,您一共做對了九道題,共得到了九十,請再接再厲。]
[冷卻時間為一週,我們下週再見。]
操,我還沒過。
(兩百一十一)
第二天中午,任秋寒下發了晚自修申請書,說是從下週開始,高三學生就可以申請加入原本只有住校生才能參加的晚自修了。
我坐在位子上心想,任秋寒這狗賊又在放屁了。
這哪叫申請,明明就是強制,周圍學子個個低頭嘆息哀嚎的,就他還能把話說得像是恩賜似的。
正巧,申請的單子傳到了我手上。
任秋寒掀了掀眼皮,抬眼看了我一眼:「哦,林明庭啊,不用給他,他爸昨天來的時候,已經把名字簽過了。」
(兩百一十二)
我連自主簽名的權利都失去了。
我恨我爸,我更恨任秋寒。
(兩百一十三)
不僅如此,任秋寒還公佈了從下週開始,每週日都必須來學校補課的噩耗。
任秋寒垂著眼睫看著手上夾滿了檔案的資料夾,緩緩的說:「再說些別的,我估計你們也已經早就聽膩了,總而言之,好好考試。」
「當然,」任秋寒又說,「比起成績來說,我覺得還是命更重要些。」
「珍愛生命,熱愛生活。」
任秋寒說起話來,字正腔圓,架子也十足。
尤其是他長得好看,就那麼往陽光下一站,像是偶像劇裡的男主升級版似的。
我都能聽見張舒涵心底的尖叫了,拿眼睛瞥了她一下,果然,她正在捂著嘴竭力壓抑自己的情緒。
我問:「張舒涵你幹嘛?」
張舒涵搖搖頭,說:「我只是太激動了。」
「有什麼好激動的,他長得還沒我帥呢,你怎麼不對著我激動。」我說。
結果,張舒涵就像是看傻子一樣的看著我:「你說什麼呢,我激動的是終於可以開始晚自修了!」
「每天多三個小時的學習時間,想想就令人激動啊!」
我:「……」
她變了,她再也不是我認識的那個張舒涵了。
我始終記得去年高二上的場景,放學後,我倆一塊兒結伴去高二八班,我去找宋溯光,而張舒涵去高二八班找她當時還是男友的前男友。
下樓梯的時候,我倆迎面撞上兩個愁眉苦臉的高三學生。
我見他們沒有背書包,便隨口說:「這倆高三怎麼回事,這麼刻苦的嗎,現在都還不準備回家。」
張舒涵許久沒有回我的話,我只好停下腳步去等她,等張舒涵走到我旁邊的時候,她才開口,並喃喃自語道:「完了呀,高三要晚自修,十點多才放學!」
「殺了我吧!」
這是張舒涵當時的原話。
我沒篡改,我發誓。
(兩百一十四)
時光飛逝,歲月如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