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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種與異種之間也不是完全相同的呢?”
“有可能吧,但是現在無法考證。不過,對異種的研究也並非一無所獲,透過嘗試發現,混有異種血液的武器會對混血和異種產生巨大的傷害。”
“這個發現給當時的研究帶來了意料之外的驚喜,在與異種的戰鬥中,混血有了真正的秘密武器,只是這種武器是來自異種的,還真是有些諷刺。”
說著,丹尼爾拿起杯子來又喝了一口,“還有什麼疑問嗎?”
“還真有一個,用混血、異種來稱呼,是因為好聽嗎?我倒覺得,社長寄生種的稱呼更合理一些。”
“哈哈哈,奧古斯特那個混蛋。”
“也不全是因為好聽,在華夏漢朝時期一位將軍的墓中,發現了半截子古帛,裡面有些關於混血的事,其中將懷有寄生體的人稱為混血。”
“具體為什麼這樣稱呼,上面並沒有講述原因,不過之前這麼叫,應該有它的道理,或許真的是因為好聽吧,哈哈哈……”
王徹隨著笑了兩聲,便不想了,這種沒辦法求證的事,思考也是浪費精力,不如擱置。
隨後,王徹將自身靈賦的表現和自己的猜測跟丹尼爾說了說,想問問之前有沒有過先例可以參考一下。
丹尼爾搖了搖頭,“我對靈賦的分類並不瞭解,這樣吧,我發你一個郵件。”
王徹又和丹尼爾簡單聊了一會兒後,便被丹尼爾有些不耐煩的轟了出來。
出了d048,王徹隨手將快要沒電的藍芽耳機摘下放入充電盒充電,取出另一隻帶上後,便去公社的餐廳吃了些東西。
下午3點鐘,付錢下了車,王徹向著計程車司機道了聲謝謝,當然用的是他今天剛學的德語。
從司機異樣的眼神中,王徹看出了對方的笑意,他的腦海中閃過在國內聽外國人講漢語時的畫面,不自覺的嘴角揚起。
今天天氣還不錯,而且預報顯示並沒有雨,王徹就打算外出走走散散心。
眼前是柏木的魯默爾斯堡湖,微風帶動著水汽輕拂過每一個路人。
湖邊,人不多,但是景色不錯,鳥語花香,青草沿著湖邊自由的生長,直通遠方。
王徹一邊享受著美景和安逸,一邊緩緩的走著,放鬆精神。
平常一個人走路時,王徹會走的很慢,像是七八十歲的老大爺,這一點被很多人吐槽過,但他已經習慣了,也不想去改。
漢斯·查理德森,39歲,很快就40歲了。
作為一家小報社的記者,漢斯工作一直是認認真真、勤勤懇懇,這既和他的個人品格有關,也和他的家庭脫不開關係。
漢斯的祖父是一名殺人犯,在40歲時因為強姦、殺人入獄,被判有期徒刑25年,但是剛入獄沒幾天就死了,這也不意外,畢竟他祖父犯的罪行是——姦殺幼女。
祖母后來改嫁了,帶著他還年幼的父親。
他的父親在繼父家裡並不受待見,不久之後,離家出走,當上了混混,整天無所事事、酗酒打架,後來遇到了同為混混的母親,生下了他。
在漢斯的印象中,父親遊手好閒就罷了,最糟糕的,是喜歡沒事找事,37歲時,父親在一次鬥毆中被人失手打死了。
沒了丈夫,漢斯的母親也混不下去了,改行去做了妓女。
可是這一行也不好乾,過了兩年,她就在39歲的時候因感染性病不治而亡。
原本性病不應該有那麼厲害,不過連他母親自己也不知道是什麼時候染上的,做妓女之後?還是做妓女之前?
有這樣的父母,漢斯被旁人以偏概全的打上了“不良”的標籤。
後來,漢斯只能去投奔祖母,只可惜他的祖母也和別人一樣對他惡語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