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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人是嫌棄律師能力不行,臨陣換人。
臨陣換律師是打官司的大忌,前一次開庭不利,後來的律師將面臨成倍的敗訴風險。
秦聿預計二次開庭不會等太久,最快可能下週就開庭,接手這個案子的話,給他準備的時間不多。
秦聿翻開他的起訴狀,「你的訴訟請求是拿回所有贈與被告的財產?」
「對。」男人突然頓了下,想起了什麼,補充道,「哦,我送過了她一些名牌衣服,那些衣服就算了。」
秦聿垂下眼簾,翻了翻他帶過來的財產清單,「撤銷贈與恐怕不行。」
男人露出懷疑的目光,「為什麼不行?」
「房產已登記過戶,產權發生變化,無法撤銷贈與。除了你去年9月贈送的一條鉑金項鍊和30萬分手費,其他財產贈與超過一年,也已無法撤銷贈與。」秦聿眉目間儘是冷漠,聲音也帶著幾分冷意,「就30萬分手費,法院也不會支援你要求返還的主張。」
「為什麼?」
「你與宋潔的關係違反公序良俗,法院不支援索要分手費或分手費返還主張。」
男人原以為自己手上有證據,要拿回財產很容易,局勢不利都是因為律師不給力和法官傾向被告,沒想到自己居然完全處於劣勢,頓時擰緊了眉心,「沒有別的辦法?」
「有。」秦聿抬眸看他,「需要你妻子出面。」
「我妻子?」男人詫異,「我跟她已經分居好幾年,我們早就各過各的,讓她幫我跟宋潔要錢,你確定不是在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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