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陽之歌(四)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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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和一個叫沈春花的大媽住在同一個房間,王瑞梅和高大叔換房後,王瑞梅與張紅髮同住,那麼沈春花則和高大叔同住了。
水湄再次給老郭打電話,果然,沈春花也精神失常了。
但是有一個訊息是何靈語沒有想到的,高大叔和沈春花是一對夫妻,只不過兩人正在辦理離婚,提出離婚的一方是沈春花,但是由於相關規定,二人的離婚手續還沒有辦下來,這也是他們一起旅行卻沒有要求同住一個房間的原因。
正在這時,徐遠方洗了澡換了衣服和司凱一起從樓上下來,看到何靈語和水湄正在討論什麼,徐遠方有些迫不及待:“快點告訴我,閃光為何會襲警?”
何靈語指指二樓:“走吧,到司凱的房間去說,這裡人來人往不方便。”
於是,四人把前臺留給今天當值的菠菜,一起去了司凱的房間。
司凱是客棧的大老闆,大股東,他的房間不但大,而且各種電器一應俱全,就連冰箱裡的飲料和水果,也是今天剛剛放進去的。
何靈語開啟一罐可樂,對徐遠方說道:“你先說吧。”
徐遠方雖然很想知道閃光的事,可是他和何靈語打過太多交道,深深知道,想從這小丫頭嘴裡問出有用的訊息,猶如釣魚,不放魚餌是不行的。
“我是兩天前接到這個委託的,委託人名叫閃光,她是透過微博找到我的,當時她私信我,說要委託我查一個案子,之後我們便用微信聯絡。
她說,她是j市人,父親閃大根今年六十五歲,退休前是工廠裡的電工,為人老實勤快,是出名的老好人。
她的母親名叫王瑞梅,六十四歲,二十多年前下崗,現在小區裡開了一家小賣部。
閃大根和王瑞梅是下鄉插隊時認識的,結婚四十年,生了兩個兒女,閃光是長女,她的弟弟閃耀是超生,比她小八歲,當年因為生二胎,罰了很多錢,閃大根和王瑞梅雖然沒被工廠開除,可是工廠收回了分給他們的房子,因此,前些年他們一家都是租房住,生活拮据,後來閃光上了大學,王瑞梅託人,給閃光介紹了一個男朋友,那男人比閃光大了二十多歲,離異有兩個孩子,他是電器廠老闆,當時很有錢,王瑞梅向那男人要了三十萬,許諾閃光畢業後和那男人結婚。
閃光說,當時閃大根是不同意的,但是王瑞梅堅持,並且瞞著閃大根,用那男人給的錢買了房子,就是他們一家現在住的那處房子。
可是沒等閃光大學畢業,那男人便被人綁架後撕票了。
對了,我之後查過,十八年前,的確有這麼一個案子,這位老闆名叫範成,死時四十多歲,綁架他的就是他廠裡的幾個工人,早已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