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章 考慮後果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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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一點半,楊子江駕車來到了海岸信託。
到了四樓會議室,周蓉和一個沉穩的中年男人迎了上來。
“童律師,國際法專家,俞哥特地請他來為我們解答。”周蓉介紹。
“給你添麻煩了,萬分抱歉。”楊子江熱情地與男人握了下手。
“不客氣,領導的朋友,我知無不言。”對方客氣地回覆。
三人落座,喝了兩口茶,楊子江歉意一笑:“那我就不恥下問了,在日本施行了刑事犯罪,怎麼最快脫險?”
“立刻出海,駛出十二海里領海區進入公海,之後就不適用日本國內法而適用於國際法了。
但千萬別以為安全了,還有兩百海里的經濟專屬區,日本擁有非武裝的行政執法權,如果有確鑿的法律證據,一樣可以扣人扣船。”
“兩百海里,再快的船都要近兩個小時。”楊子江皺了皺眉頭。
“利用好國際法,出十二海里立刻換其他國籍的船隻,這是他國領土。這樣即便掌握了普通刑事案件的證據,行政執法也不會強行登船,這會造成外交糾紛。”童律師回答。
“如果強行登船呢?”周蓉問。
“那遵循國際法,行政執法船沒有熱武器,可以行使自衛權,法理上這是侵略。”
“軍艦會不會介入?”周蓉非常擔心。
“公海上動用軍艦開火,是嚴重外交事件,保持星鏈暢通,實時定位所處海域將資訊傳遞給國內。”
“是不是到了公海,我如果拒絕,日本執法機構就沒辦法了?”周蓉總結。
童律師加重了語氣:“有幾種情況會例外,比如販毒,販賣人口,海盜劫掠這類跨國罪行,則執法人員有權登船執法。”
“懷疑就能登船?”周蓉有點疑惑。
“理論上可以,但需要遵循嚴格的程式和條件,實際操作不現實。”童律師笑了笑。
“如何制約這種犯罪後海上逃逸的行為呢?”楊子江問。
“透過國際刑警組織釋出紅色通緝令,我國也是成員國,有義務協查。”童律師解釋。
楊子江心裡有了大致框架,又詢問了一些問題,和周蓉送走了童律師。
回到辦公室,倒了杯氣泡酒,慢慢地喝著。
“我不能飛去,從海路回來雖然安全,可沒有出境記錄,這沒法解釋。”
“那你準備海路往返?”
“是的,並且全程面具,這樣我對日本,就是一個不存在的人。”楊子江決定,“行動前所有的痕跡都抹掉,通緝一個沒有指紋的面具人,關我什麼事呢。”
“行,不然總有隱患,萬一留下證據,國內你父親能保你,可一出國就麻煩了。”周蓉點點頭,突然關切地問,“傷影不影響你,要不晚兩天吧。”
“已經在癒合了,下週可以動手。”楊子江高舉了一下胳膊。
“又穿獵裝了,那件皮夾克呢,是不是爛成漁網了?”周蓉白了他一眼。
“兩個洞而已,漁網那我被紮成什麼樣了,華佗扁鵲來了都救不活。”楊子江懶洋洋地說。
周蓉咯咯笑著扭了他一把:“有沒有擔心他們準備充足?”
“想過,猜測還有重機槍和狙擊槍,這我不太擔心,熱成像加hk416可以壓制,c4和手雷破圍。”楊子江晃了晃酒杯,看著泛起的細密氣泡。
“去的b組隊員,每年都去泰國訓練三個月,槍械和戰術配合很嫻熟,十人二十人沒大區別。”
和周蓉碰了杯,他一口飲了。
“我去的第一目的是找人,那麼火拼是次要,b不可能把所有家當都放在五島,他何止是三窟的性格。”
周蓉還要給他倒,楊子江示意換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