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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迢迢第一個起身:「對方辯友,趨利避害是人的本能,茹毛飲血也曾經是人的本能,難道人類發展的歷史是沉淪於本能的歷史嗎?難道一個社會所要倡導的價值觀永遠只停留在本能階段嗎?」
反三:「對方辯友,粉絲在外面鬧事根本就不是偶像的錯,怎麼偶像被對方辯友說得這麼十惡不赦?要是一個偶像得罪了粉絲可能出不了道,為了自己的事業和前途,為什麼您方硬要把他本就不應該承受的痛苦施加在他頭上?」
路佳聽到這句,毫不客氣地起來掃射:「對方辯友,我方只是提出倡導,何來十惡不赦之說?我們只是希望偶像的每一步都要踏踏實實地走,要對得起自己樸素的道德和良知,要擦亮眼睛,看清楚自己身上的閃光點到底是什麼。粉絲花錢是為了他的才華買單,為了他的人格魅力買單,再不濟也是為了美色買單。不會有粉絲因為他聽話就給他砸一百萬,有這些錢去買條狗不是更聽話嗎?何苦逼良為娼呢?」
這句放肆的「買條狗」一出來,底下又是一片譁然,隨後有人噼裡啪啦地帶頭鼓起掌來,估計是這場辯論賽在整活方面讓他們看爽了。
臺上的時間已經跳到反方的倒計時上,反四隻好在這喧譁中起身:「對方辯友,不管怎麼樣,我們更要倡導的是粉絲個體的自律和責任自負啊,粉絲犯了錯之後你光呼籲偶像出來買單,都不說效用有多少,你這個目標就抓錯了嘛。」
莊慧平靜開口:「對方辯友,我們沒有隻呼籲偶像的意思,只是今天這個辯題又不是在討論粉絲犯錯是該偶像買單還是粉絲買單,我們只討論偶像作為主語時他應不應該做點什麼嘛。」
「對方辯友對偶像施加的道德義務真的特別高,那按照您方的這種要求,某位偶像現在有三千萬粉絲,他要是對三千萬粉絲的行為都一一買單的話,那偶像是不是不用做別的事了?」
路佳聽到這話,「嗖」地一下起來陰陽怪氣:「對方辯友你這話說的,暫且不說微博三千萬粉絲的注水量有多少,那種極端狂熱的粉絲畢竟是少數,我也是混飯圈的,我就沒看到三千萬粉絲同時發瘋的場面。
「更何況粉絲行為它是一種集體行為,偶像一次可以勸導很多個人,我不相信有哪個偶像會有三千萬粉絲分別做了完全不同的使得公眾利益受損的事情,因此偶像什麼事都做不了了需要一個一個過去喊話,這種設想太可怕了,那些粉絲又不是從《自殺小隊》裡召集來的。」
她的話到中途,底下的觀眾不知道是想到了什麼飯圈名場面,都繃不住笑出來。
對面的眾人沉默了一下,很快由反一起來轉移戰場:「說實話,我還是不太明白對方辯友的所謂義務論和三人社會模式,是不是現在只要有三個人,只要我做了一丁點似乎是有悖於道德的事,我就會被別人用道德去指責?那按您方的道德觀推下來,這種世界不是很可怕嗎?你的一舉一動都會被架上道德高地,都會被人肆無忌憚地施加道德壓力。」
這話到了莊慧的主場,她自覺起身:「不是這樣的對方辯友,三人社會模式中的第三個人代表的是大眾的良知。它和大眾的普遍倫理道德具有一致性,只有你做了損他行為時,才會有人用道德去指責你。如果你的行為利己不損他或者利己亦利他,那根本不會有人去指責你,對方辯友不需要有這樣的擔憂。」
「對方辯友你的立論太生僻了,恕我無法苟同,舉個例子吧,我走路的時候經過兩個人在吵架,甚至還在大打出手,這個時候您方是出於什麼道德良知,強制性地要求我們去買單?」
「對方辯友,偶像和粉絲之間的關係不是路人和路人之間的關係,打個比方,在商家和使用者之間,有一種『避風港原則』,在平臺上發生的違法行為,平臺有制止的義務。而偶像和粉絲之間的關係一定程度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