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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著,你瞧瞧他帶回來的衣裳,同一款式七個顏色,肯定是樣品!你兒子啊,以後就是一大奸商!”
他爹,你又俊傑了!
註釋一:
阿姆斯特丹:秦立東的口誤,其實席硯聽的是路易斯阿姆斯特朗(Louis Armstrong)。
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爵士樂殿堂級人物,也是搖滾樂先驅者,他的作品一再被後人重新翻唱出版,於是知名度歷久不衰。
兔子個人喜歡他的《a kiss to build a dream on》以及《blueberry hill》等。
文中形容阿姆斯特朗唱歌跟“嗓子裡跟卡了口痰似的”,引自兔子好友同為JJ作者【熊貓兇猛】的原話,此處向熊貓致敬。
作者有話要說:
【小劇場】
席硯穿戴整齊的走到李津京身邊,嘴角含笑:哎,這泳褲是立東的,你穿完了給好好洗洗啊~
李津京各種炸毛兒:我草!你丫不早說!
席硯:你見過這邊兒有賣泳褲的嗎?當我是大衛科波菲爾啊,能憑空給您變一條?自己笨還叫喚個屁。
李津京:……
躲在角落的秦立東:京京,咱們的小兄弟率先會師了。
13、第十三章 。。。
開學兩個多月,天已入秋。
B市的十一月是很美的,尤其在某些被重點保護的古建築群密集的街道,道路兩旁常常種著銀杏和楓樹。一場秋雨過後,紅黃相間的再灑上點兒陽光,絕對稱得上是美景兒。
這條路曾經是李津京上班的必經之路,騎著腳踏車呼吸溼潤清涼的空氣,再看著身邊兒堵成一串兒動不了窩兒的汽車,心裡那個爽啊。
可惜現如今他也成了被堵著的一員了。坐在秦立東的車裡,還被迫欣賞一個叫小野麗莎的女人低吟淺唱,李津京這個鬱悶啊!
一曲終了,席硯在前座兒感慨著:“好聽吧?這種曲風叫Bossa Nova,融合了桑巴和爵士樂,旋律簡單又輕快,多迷人啊~”
李津京伸手戳了戳在駕駛席上扮演雕像的秦立東:“給根兒煙。”
席硯有點兒尷尬,瞄了眼這倆叼著煙木著臉的哥們兒:“要不……你們想聽什麼?我換碟。”
“崔健。”
“鄭鈞。”
秦立東扭頭看了一眼李津京笑了:“小子還喜歡鄭鈞呢?”
“可不嘛,從赤/裸裸開始就被丫拿下了,可惜只出了一盤兒專輯,也不知道下一盤兒得等到什麼時候兒呢。”其實李津京心裡有數,到香港迴歸那年心中的偶像就該出第二張專輯了,這件事兒他可記得門兒清。
“唐朝聽不聽?”秦立東低頭兒翻找,“我記著有鄭鈞的來著。”
“不聽唐朝的,一幫子人瞎嚷嚷,鬧死了!”席硯哼了一聲從秦立東手裡搶過CD包兒很快抽出來鄭鈞的塞進車載CD機。
“你不喜歡搖滾當然不懂唐朝的好。”熟悉的節奏響起,李津京跟著搖頭晃腦,“你就喜歡聽姑娘們那些哼哼唧唧的歌兒,然後跟著一起犯癔症兒。”
秦立東扭頭看著窗外偷笑。
席硯唰的一扭頭兒,眯著眼說:“這叫蘿蔔白菜各有所愛!這位爺還打算兩個月之後追到大慶去聽崔健的演唱會呢,叫什麼來著?紅旗的蛋?”說著拍了一下秦立東的肩膀。
李津京噴了:“人家那叫紅旗下的蛋。就您這還算是懂音樂的呢?要我看也是一假行家!”
文藝小青年兒們都喜歡那些各色的,小眾的東西。按李津京的理解,這是他們要顯得與眾不同,顯得自己特有品。
席硯的品味李津京不敢苟同,但從他嘴裡甩出來那些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