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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一起在店裡吃了午飯,我在走的時候還是隻記住了大家的名字但是究竟誰是露麗誰是愛佳、貝爾、伊沙我還是沒弄明白。
離開「蘿莉的時間」,我找了間網咖,上網查詢這個國家的勞工法例。結果讓我很欣慰。
雖然法律規定僱主只能讓未滿十六歲的員工每週最多工作十四個小時,但是卻沒說不得僱用已經有別的工作的低齡員工,就是說,我可以到「超人的時間」去看看,也許我可以打兩份工。
我下了線,走去「超人的時間」。
這是間很大的兒童快餐店。
星期日的下午,本來應該是很忙的時候,可是店裡只有幾個客人。
拿出手機看看時間,剛好三點。
「請問福克斯先生在麼?我是昨天打電話應徵的咪路。」
櫃檯後面的大叔把手裡的報紙放下,看看我,「我就是福克斯。」
福克斯先生的臉上有種濃鬱的沮喪,他告訴我這份工作每週十二小時,一週可以休息一天,週薪是六萬戒尼。
我聽了之後,立刻像薄妮boss一樣,兩眼放出萬元鈔顏色的光芒。
「先別著急,」福克斯先生有氣無力的揮下手,「這份工作對我的店很重要……」
「知道麼,三個月以前「超人的時間」是全城生意最好的兒童快餐店……」他指指店堂中間的那塊空地,「我們的店,是以培養兒童的英雄氣概作為賣點的,簡單來說,就是客人用餐的時候可以和怪獸搏鬥。」
「怪獸……?」
「嗯。怪獸。你應徵的那份工作就是怪獸。」
「……我明白了,即是穿上怪獸的道具衣服讓扮演超人的客人毆打。」
「正是。」
「……」我沉默了一會兒,一個小時6000戒尼不是好賺的啊(又算錯了),可是,薪水真的很高呢,「那麼之前的怪獸呢?」
「之前的那位乾的最久的怪獸四個月前滿十六歲了,只好離開。接下來的兩個怪獸沒有一個堅持過一週。都是靠不住的傢伙。」
餵大叔不要跟我一樣叫人家「怪獸」啊!
我還有個疑問,「為什麼滿十六歲就要離開呢?」
「做肢體上的接觸,除了幼教老師,其他的工作都規定只可讓未成年人做,」大叔更沮喪了,「和小朋友們扭打在一起,當然是隻能讓未成年人做的工作,可是未成年人有多少願意不還手被毆打呢?」
「不然的話,你以為我不會穿上怪獸服裝讓小孩子打麼?更別說有大把的兒童狂熱症者巴不得跳進來讓小朋友踩他們的肚子呢……」大叔挖挖鼻孔,「話說回來,自從小朋友們沒得打怪獸了,很多成人客人也不再出現了呢……」
兒童狂熱症者……大叔你……你這店為什麼透著一股猥瑣的氣息呢?
這到底是個以什麼為賣點的店啊?大叔你賣的真的是兒童快餐麼?
大叔在我發呆的時候拿起報紙對著飛到櫃檯上的蒼蠅拍「啪」「啪」的胡亂拍了幾下。然後問我,「你呢?你要幹麼?」
我想了一會兒,「大叔啊,給我七萬元一週吧。」
「六萬。第二週以後六萬五,一個月以後再考慮要不要加薪。」
「好的。」我痛快的答應了。不就是穿上道具服裝讓小朋友們輪流毆打不能還手麼?這太簡單了。
「那麼,簽合同吧。」大叔從櫃檯下拿出兩張紙,「今天晚上可以開始上班麼?」
「啊?不需要培訓麼?」
大叔瞟我一眼,「被毆打不還手還需要技術麼?」
簽好合同,我就被大叔帶去更衣室,那裡放著兩套制服。一套,是鮮綠的癩皮恐龍,另一套,是狐熊。
「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