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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同感。
&ldo;那……&rdo;
段人龍抬手撓了撓短髮,猶猶豫豫的說道:&ldo;要是咱們和金家做親戚,常走動,那麼……&rdo;
段人鳳知道他的意思‐‐他挺高看金效坤的,偶爾提起金效坤來,會下意識的稱他一聲&ldo;大哥&rdo;。平心而論,他認為那孩子若是落到了金大哥的手裡,也許比跟著他的親娘和舅舅強。原因有三:第一,金大哥確實是愛那個孩子,這一點他早就看出來了;第二,金大哥老是那麼慢條斯理和藹可親的,孩子若是和那麼個伯伯朝夕相處,一定能夠活得輕鬆愉快;第三,金大哥本人是一身的高尚紳士派頭,絕無吃喝嫖賭抽之類的惡習,對於孩子來講,足可以做個很好的榜樣。
總而言之,段人龍認為金效坤幹別的或許不在行,但是做個長輩養個孩子,還是能勝任的。而若是真把那個孩子接回來,那麼妹妹就只有兩條路可以走了:一是帶著孩子隨軍,二是辭職回家養孩子。
段人龍就像高看金效坤那樣高看著妹妹,總覺得妹妹是個女中豪傑,應該做出一番勝過男子的事業來。所以不如就把孩子放到金家,妹妹若是想孩子,那隔三差五的登門瞧瞧就是了。或者乾脆就讓孩子在兩家輪換著住,讓雙方都放心。反正只要孩子別落在金玉郎那小壞種的手裡,那就一切都好說。
對待哥哥的這一番看法,段人鳳嘴上沒說什麼,心裡則是不以為然。金玉郎是壞種不假,金效坤也未見得善良到哪裡去,真善良的人,腦子根本就不會有殺弟弟奪遺產的念頭。金效坤再好十倍,她也不想把孩子放到他手裡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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