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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誰讓林溫是他的朋友呢,他總得安慰林溫。
林溫說話語氣沒什麼波動,但眼神中仍有厲色,可見即便過了五天,他還是被謝塵宥忽視的態度氣得不輕。
他說:「不是,這幾天我都沒注意你……我記得,幾年前,你有次要打幫派對抗,是不是還讓去網咖我登你的小號?」
早八百年陳芝麻爛穀子的事情,汪艾倫剛想說自己不記得了,但很快他想到什麼,撂下滑鼠:「對,有這件事!當時我們區兩個最大的幫派對抗,人數太多差點把伺服器擠爆了,我記得當時就在網咖,最後刷波ss那幾分鐘,介面一直卡。我差點以為咱們贏不了,結果一個大神出現,給我除錯了遊戲,我居然就能動了!」
汪艾倫越說越激動:「那場面我現在還記得,他媽的所有人都動不了,波ss只剩下一萬血皮,我一個大招下去,他就死了,掉落了建城令牌!我們幫派建立了全區第一個城池!哈哈哈哈哈,還是少爺你記性好,這都記得。多虧你提醒了我,我得寫進日記裡,省的我以後忘了。」
汪艾倫完全沒察覺到林溫並沒有一絲激動,因為林溫的關注點不在遊戲,而是在於最佳化了汪艾倫電腦的那個人。
當時,林溫就跟汪艾倫背對而座,他看到遊戲卡,轉身去問汪艾倫怎麼回事。話還沒出口,就看到那個俯身在汪艾倫鍵盤上敲擊的背影。
那是位路過此處,順手幫忙的計算機大神。
是林溫的白月光。
第11章
正好汪艾倫遊戲裡的人物開始做一個除草任務,不需要他時刻盯著,於是這個人頂著一頭金毛,開始滿世界找筆。
然而汪艾倫本人已經畢業好多年了,此後又一直沉迷網路遊戲,找筆這個工程的艱難程度,堪比找小鳥身上最細軟的羽毛。
林溫是個可以自己吵鬧,但絕不許對方吵鬧的性格,與謝塵宥同居三年來,可以說是非常愉快。
故此,乍一遇到汪艾倫這樣說話絮絮叨叨、做事蹦蹦跳跳的人,他的大腦開始生理性的煩躁起來。
然而這回林溫記得控制情緒:「找什麼筆,你下單買一根,或者記在備忘錄裡。」
「有道理!」翻箱倒櫃的汪艾倫終於停下,赤著腳去找手機,他這人打個遊戲都能連續逼逼賴賴幾個小時不帶停,這會兒也控制不住自己的嘴巴,說,「看來跟謝塵宥在一起,咱們林溫學到了不少生活技能啊。」
這可真是哪壺不開提哪壺。
林溫剛剛被白月光吸引的一點注意力又全部回到謝塵宥身上,臉色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衰敗下來。
汪艾倫:「……」
林溫再次剋制了自己的脾氣,並未發怒,只是問:「你還記得給你除錯遊戲的大神嗎?」
「記得啊,那操作帥呆了,簡直就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怎麼可能忘。」即使已經過去五年,汪艾倫說起當時的事情,依然眉飛色舞,神采飛揚,「不過你可以記不太清,快讓兄弟我拿來電腦實際給你演示一番!帥炸了,知道吧?」
汪艾倫不愧是混娛樂圈的,表演慾望十分強烈,林溫知道阻止不了他,就沉浸在自己的思緒裡,慢慢回憶著當時的情況。
其實汪艾倫說錯了,他除了對這個網遊沒有任何印象外,其他有關那個人的事情都記得清清楚楚。
林溫將它的原因歸結於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次怦然心動。
他記得那個人有些瘦削,卻絲毫不顯單薄的背影,筆直瘦長的雙腿,還有鏡片後銳利……卻又在看到他後一瞬間化為柔和的目光。
——謝塵宥。
不,不是謝塵宥。
林溫搖了搖頭,他怎麼會把自己第一次心動物件的臉帶入謝塵宥?
只是因為他們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