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一個字頭的誕生!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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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時要晉升為探長,除了上面說的兩個硬性條件外,資歷、才幹、功績及人際關係也是相當重要的條件。
有上進心的探目都會主動去接觸字頭,一來比較容易得到各大幫派的金錢資助,用作升級。
二來,刑事偵緝處也是要考察功績的,功績哪裡來?
當然是找字頭“買案”。
舉個例子,當時港島有一處叫豬仔竇的地方,豬仔就是犯人咯。
沒錯,這個地頭專門向全港整察供應犯人,案件都有公價,油雞(遊蕩)三百,偷竊五百,老笠(盜竊)一千。
犯人五花八門,甚至有的犯人入獄時還順便帶毒品入監房,那就發達了,能再領一份功勞。
要是運氣好,甚至還能找到替死鬼,那真是謝天謝地咯!
當時港島還沒有廢除死刑,一般謀殺案的兇手會被判以繯首死刑,若有門路搭通探長,大概花費約200000港元,就可以安排替死鬼頂替。
在從前,這個叫宰白鵝。
替死鬼的家屬將收穫安家費中的30000至50000港元,餘額則轉進探長帳中。
說來說去,其實就是一個核心點,雷洛要揸權就必須有社團撐腰!
高賓也聽懂了,他巴巴點頭,
“洛哥,你一句話…哎呀。”
高賓忽的洩氣,他想起來了,自己已經賣身要哥,馬上就得去清水灣那邊做牛做馬。
大丈夫做事一口唾沫一口釘,高賓當然不能再去搞字頭,他一臉惆悵拿起酒杯,
“啥話也不說了,喝酒,喝酒。”
這傢伙演技太差,幾人忍俊不禁,高要拍下高賓的肩膀,
“阿洛,有辦法。”
高要在得到黃金之後便思考了一整晚,在當前這個年代,想在港島發財並不難,難得是如何守住。
縱觀各大亨,高要發現想在港島立足,那手底下就不能沒有武力。
高某人是清白人家,決計不會混跡江湖。
但是他的兩個小老弟就非常合適了!
比如說高晉!
“你現在手上已經有了一條街?”
雷洛見高要願意出頭,他登時打起精神,神氣的彷彿一頭公雞,
“是的,要哥。”
“不過我那條街上已經有賭攤、字花攤、妓院、粉攤…”
這幾樣是當前港島字頭做的最常見的生意,穩定,來錢快!所以競爭也非常激烈。
“要哥,想再殺進去的話很難。”
雷洛老實說道,
“擠幾個攤位出來是冇問題,但是養不了多少人。”
人不多就很難威的起來!
高要失笑,
“誰告訴你混江湖一定要撈這種偏門?”
賭攤、粉攤什麼的來錢確實快,不過這玩意遭人恨,而且很難洗白。
高要什麼人?
他來自後世!
要哥出來混還需要撈這種偏門?
無端讓人笑話!
雷洛一群人齊齊傻眼,混江湖不撈偏門的怎麼能叫江湖?
這就是眼界的侷限性了。、
後世的時候,圍繞著地產整個鏈條,多少字頭在開工?
做的好了,還能成為地方名流,那不比偏門香?
“這事我來安排。”
高要有雄心壯志,他希望有絕對的自由,那就需要權力,但是要哥不想進衙門,那就得扶持自己人上位。
白道這邊,高要看中的是司徒志仁、雷洛,後面的再講。
黑道這邊,則是高晉、高賓這些小兄弟。
“先不說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