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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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怎麼回事?”面對父親難得的怒氣,高敏鈞有點嚇到,一時也不知該怎麼跟長輩解釋,只好裝迷糊。
“公開徵婚你這孩子怎會做出這麼荒唐的事情?”高大為惱怒的質問。
高家是科技業龍頭老大,女兒怎麼看也是個漂亮有頭腦的小姐,哪用得著公開徵婚?她這行徑已經落人笑柄,害得他們一整天電話應接不暇。
“別那麼生氣,我想敏鈞會那樣做,自有她的道理,你就聽她好好說啊。”林蘭芝怕父女倆吵起來,在一旁努力打圓場。
好,伸頭一刀、縮頭也是一刀,逃避解決不了事情,既然如此……高敏鈞挺直背脊,做了個深呼吸,坦然面對質問,“也沒有那麼荒唐,我是深思熟慮後才下的決定。”
“深思熟慮後下的決定?你還敢說公開徵婚來的會是些什麼角色,你會不知道?說不定三教九流都來應徵了。”高大為氣呼呼地說。
“是三教九流都來了沒錯,但您不相信女兒的眼光嗎?”
“人總會有看錯的時候,如果對方有意隱瞞,你又怎麼可能看得透徹?你馬上給我結束那荒謬的行徑,你的結婚物件,我和你媽自然會幫你留意。”
“您就讓我自己做決定吧。而且,我已經挑好了。”
“什麼?”高大為大驚。
“挑好了?怎樣的人?有帶回來嗎?”林蘭芝訝異的問。
“什麼樣的人都不行。荒唐、太荒唐了!婚姻又不是兒戲,怎麼可以用那種方式來決定結婚物件?”高大為怒氣衝衝。
“那爸覺得結婚物件應該要用什麼方式決定才正確?找一個富二代?像李大同的兒子那種不學無術的紈絝子弟也沒關係嗎?”
“老公,敏鈞這樣說也沒錯。”
“難道就隨便讓她嫁給一個來歷不明的人嗎?”
“爸,您就再相信我一次吧,就像您相信我不會把您的事業搞垮那樣,再相信我這一回嘛。”大聲沒用,撒嬌肯定有效。爸很疼愛她,雖然是收養的,但早已疼進心坎裡,況且她這個女兒從來沒教他失望過。
高大為明顯有些動搖。但女兒的終身大事豈能當兒戲?“先讓我見見那個人,其他等以後再說。”
“爸……”
“這是我的底線。”木已成舟,他只好硬起來,說啥都不肯再讓步,“沒信心了嗎?如果對那個人那麼沒信心,現在就給我打住。”
“沒那回事,我當然有信心。”她看人從沒看走眼過。
隔天一早,高敏鈞帶著一份檔案去找石祈赫。
“把這個看一下。”
她事先做好了合約,決定把婚姻當事業經營,設了停損點,期限一年,一年內要生出下一代。但如果她在一年的期限中,覺得他不適合當她丈夫,婚姻隨時可終止。
沒錯,她要的是下一代,她有義務要替高家留後,這是為了報答兩老的養育之恩。至於其他的,她還得觀望。
“這是什麼?”石祈赫把那張密密麻麻的A4紙拿在手中,還沒看先問問題。
“契約。”
“契約?你要聘請我?”
“婚姻契約。”
“什麼?”這下好玩了,他以為她大膽公開徵婚,是單純要替自己找個老公,沒想到竟然只是個幌子,看來她另有所圖。“婚姻契約?我不太懂你的意思,可不可以解釋一下?”
“你看不懂中文?”也對,他是有一半臺灣血統沒錯,但長年住在國外,會講中文不一定看得懂。
她伸手要把那張紙拿回來念給他聽,石祈赫卻縮回手,看著紙張,並且開始唸了起來—
第一條,契約期限一年。
第二條,結婚後,男方得無條件聽從女方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