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第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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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
孫宇寰在審訊一樁案子,很簡單的案子,就是有個老婆婆,狀告兒媳婦殺了自己常年癱瘓在床的兒子。
這種案子很多人都會先入為見的認為,這位婆婆肯定是對的,一定是兒媳婦不想在婆家待了,或是有了下家,謀害了自己夫君。
儘管輿論一邊倒,孫宇寰還是認真走訪,找證據,驗屍
最後查出來是這位婆婆,因為兒子幫兒媳說了幾句話,她竟殺了自己的親兒子。
被揭穿後,她在公堂上振振有詞,且理所當然的說。
“他活該,他爹死的早,他從三歲起,我就帶著他守寡,他本該聽我的,只因見 了這賤人一眼,就鬧著要娶她。
娶也就娶了罷,可他娶妻之後不聽我話了,他們夫妻二人經常出去吃飯,不管我老婆子。
他的衣服鞋子再也不是經我手了,他們兩人時常說說笑笑,我老婆子插不進去話。”
說到此處,她的神情忽然一變,變的駭人,聲音憎恨無比的說,“我養大的他,他就是我的東西,憑什麼這個賤人要搶走!
所以他的斷腿的事是我設計的,這樣他就不會往外跑了,可沒想到,我只是說了幾句這女人,他就天天在我耳邊叨叨,讓我對她好點,對她好點。
我不想聽他說話,乾脆用耗子藥藥死了他。”
他的話讓很多人不理解,也有很多人心酸。
孩子幸福,為什麼自己親孃這麼看不慣。
孩子長大了,有了自己的家,娘就是沒用的 人了。
公堂上的孫宇寰驚堂木一敲,厲聲道,“我不信沒有孩子不愛自己的母親,他們去外面吃過,回來可給你帶了打包好的?
我相信他們說話的時候,一定是拉著你一起說的。”
老婆婆梗著脖子反駁,“拉著我說又如何,難道不是可憐我嗎,給我帶回來吃的又如何,吃剩的我不稀罕!”
兒媳婦聽到此處再也聽不下去,“不是這樣的娘,夫君說您不愛出門,就帶回來給您吃,而且帶回來的都是讓掌櫃的重新做的。”
這老婆婆因為臉上有塊胎記,不愛出門,她不想讓別人指指點點。
為了這種原因殺人,孫宇寰實在不解,但他還是利落的判了死刑。
他審訊的全過程,錢之桃都看在眼裡,她看著他閃閃發光,看著他威嚴清明,思緒明朗。
任誰見了都不會想到,他曾經是個基本不出門的病秧子,永州多少大夫斷定了他的死期。
儘管他現在偶爾還咳嗽,但錢之桃能看出來,真的好了很多。
等所有人都走完,孫宇寰才看到倚在門口微笑看自己的妻子,他忽然有些羞赧。
“你怎麼來了?”他快步走向她。
她有些心虛,怕妻子是來帶自己回去的。
“:()她叫阿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