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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話說回來,所謂&ldo;苦&rdo;官,也是指大體狀況而言。據《西園聞見錄》載,明朝時 委派驛丞,有上、中、下三缺之分,上缺是指有油水可撈的肥缺,約佔全國驛站的十分之一 二;中缺約佔十分之三,指條件一般的;下缺則是的的確確的苦差,要佔到十分之六。明代 著名的理學大師王陽明,就當過貴州龍場驛的驛丞,因為他得罪了權宦劉謹,所以把他貶到 這苦缺上來嘗嘗滋味。史書或古代小說上,往往把&ldo;降五級使用&rdo;當成笑話,試想一個七品 芝麻官連降五級,不就是降到平民百姓中去了,還怎麼&ldo;使用&rdo;呢?其實,這至多隻能說是 吏部在&ldo;議處&rdo;時給當事人開的玩笑,因為九品十八級以外,還拖著這麼一串&ldo;未入流&rdo;的 尾巴,讓你當個驛丞,不正是連降五級後依然留在&ldo;官&rdo;員的範圍內&ldo;使用&rdo;嗎?正德時, 浙江道監察御史周廣上疏,切諫明武宗,結果先被貶為懷遠驛丞,再被貶為竹寨驛丞,這也 是一種懲罰手段。
既然驛丞的差使如此卑微,何以照樣有人願幹,而不趕快辭掉呢?這其中當然有原因可 尋:一是任期滿了有可能升遷;二是這差使固然低賤,但也有討好的機會;第三,就是老百 姓常說的,&ldo;紗帽底下無窮漢&rdo;。有意想生發的,哪怕是苦缺,也能賺它幾票。清人何剛德 所著《春明夢錄》中,就談到這其間的一些訣竅,原來凡有資格居住驛站的官員,都有兵部 發給的勘合作憑證,每住一站,都得印結,註明&ldo;照例供應夫馬,並無額外多索&rdo;,以後還 要繳還。不額外多索是不可能的,這筆費用照例是地方財政負擔,而刁滑一點的驛丞之本事 ,就是一邊儘可能把額外多索的帳面報得高一些,賺取報帳和實支之間的差額,另一邊就是 儘可能利用出結這道手續,對付住驛官員及其隨從的過分勒索。如此,人雖辛苦,油水也還 有些。
酸甜苦辣吃皇糧(3)
比較起驛丞迎往送來、周旋奉承之卑微,巡檢可就威風多了,故名之&ldo;辣&rdo;官。
考諸中國古代官制史,巡檢這個官職最早出現在宋朝,主要置於沿邊或關隘要地,多數 都是武職,有管轄幾個州縣交接處治安的,也有僅以一個州縣為範圍的,但都屬州縣主官統 領。到了金元時期,巡檢的治管範圍一律限於一縣之境,一般都是在偏離縣城的鄉津、集鎮 、要衝、關隘等處設巡檢司,職掌緝捕盜賊、盤詰奸偽、警備不虞。明清依舊儲存了這個制 度,惟品秩益加下降,元代時巡檢是秩九品,明朝時無論是巡檢還是副巡檢,都為從九品, 這以後還有以&ldo;未入流&rdo;充巡檢的。
何以這個總在秩末流外之間徘徊的區區巡檢,會有超越一般同僚小官的威風呢?這裡面 主 要有兩層原因:
其一,習慣上,巡檢司具有縣衙門派出機關的性質,可以經管處理本管區的 次要事件,很有點&ldo;小正堂&rdo;的威勢,尤其是在鄉下人面前抖起來,更是了不得。比如宋代 《名 公書判清明集》裡,收有好幾篇申飭巡檢騷擾農民的移文,文中提到一個&ldo;日來妄作漸著&rdo; 的周巡檢,催科的事他也去伸手,訴訟的事他也去插腳,&ldo;乃至差人,便至親出&rdo;,&ldo;遂致 一家之四人無辜而被執,一鄉之內,四鄰望風而潛遁。&rdo;氣得上司罵他說,&ldo;今觀此訟之興 ,特田野小(民)唇舌細故,此等訟州縣無日無之。若事有大於此者,則兇聲 氣焰又當如何? &rdo;這還是宋朝時的情況。明清時更了不得,據《明史&iddot;職官志》載,洪武十三年(13 80)二月 ,朱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