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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不是什麼無法克服的點,大不了到時候拍慢點,用這部戲來生磨她演技。
演技演技,演的多了,自然而然的便有了技術經驗,只要自己有足夠的耐心,在那種氛圍下,她應該能取得長足的進步。
畢竟是偶像劇,不是電影,只要她演的不尬,不令人直摳腳就好……
話說回來,這三百萬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吳光賓需要以吳鳳為橋樑,接觸其他資本,獲得更多投資。
否則的話,單憑刷臉,誰鳥他這個初出茅廬的小演員?
何況,旁人並不知道他的心理年齡,這具身軀又是那麼年輕。
以貌取人是世間常態,吳鳳因為與他熟悉了,才願意給他一些信任,就這,還要以“賣身契”為保險,而其他人呢?
“兩年可以。”默默收回不斷髮散的思維,吳光賓笑著開口:“至於其他投資的事情……”
“你是想找大投資人,還是想找很多小投資人?”吳鳳詢問道。
擁有寶島星媽封號的她,在這片島嶼上擁有很多旁人難以想象的人脈,所以才能雲淡風輕的問出這種問題。
吳光賓不假思索地說道:“我需要的是不干預創作的投資人。”
投資人往劇組裡面塞人都是小事兒,就怕投資人仗著金主身份,在劇組亂來。
這種破事兒不是沒發生過,橫店就有很多起。
“不干預創作……”吳鳳喃喃自語,腦海中突然閃過一道肥碩身影。
“對,最好是那種投資完什麼都不管,投資失敗了還不會找導演麻煩的那種金主。”吳光賓笑著說道。
“你想什麼好事兒呢?”吳鳳無語:“有錢人就是冤大頭?”
吳光賓呵呵一笑,道:“那就只看前半段話吧,投資完什麼都不管的資本,吳姐想到了誰?”
吳鳳默然片刻,道:“倒是有個人選,但對方是典型的投資看心情而不是看質量,想要從他身上拉到投資,首先就得把他哄高興。他高興了,千兒八百萬都不是問題。”
吳光賓:“……”
與這種人打交道,還不如與那種有投資眼光的人打交道呢。
畢竟後者可以在商言商,只需體現出能盈利的價值就好,而前者,純粹玄學。
第一眼看到對方就發自內心討厭的情況,不是不存在……
翌日。
深夜。
吳光賓戴著帽子口罩,低調來到一家金碧輝煌的夜總會內。
隨後在服務員的指引下停在【後宮】廳前,順手摘下口罩和帽子,衝著站在金色大門口的兩名保鏢說道:“我是吳鳳吳姐介紹來的,和程總約定好了。”
“請您將一切電子產品取下來,暫由我們進行保管可以嗎?如果不可以的話,您就只能在外面等著程總了。”其中一名保鏢說道。
“我沒問題。”
吳光賓掏出手機,遞送至對方面前,詢問道:“還需要搜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