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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劍。劍悄無聲息地出鞘,他輕而易舉就拔了出來。因為馬格爾斯爵士最近在破壞他妻子那幅肖像畫的時候剛用過它。羅伯特不能冒險。他不能暴露身份。他還要和喬伊·桑德林結婚。於是,他從後面砍下了馬格納斯爵士的腦袋,然後回到書房毀滅證據。
「但就在這個時候,他犯了兩個嚴重的錯誤。他把他媽媽寫的那封信揉成一團,扔進了壁爐裡。同時,他設法讓紙沾上了馬格納斯爵士的幾滴血,這就是我們之後發現的物證。但是更糟糕的是——他燒錯了信封!我立刻就發現這不對勁,不只是因為韋弗太太的信是用打字機打的而留下的那個信封是手寫的。不是這樣。信封上的落款非常正式,而裡面的內容卻完全不符。寫信的人稱他為『你這個渾蛋』。她威脅要殺了他。那她轉眼又在信封上寫下他的名字?我不這麼認為。我打算向韋弗夫人詢問這件事,但不幸的是,在我向她提出這個問題之前,我先病倒了。不過不要緊。我們手上有信封,我們有瑪麗·布萊基斯頓寫的日記。正如我對弗雷澤先前所說,兩者的筆跡一致。」
龐德慢慢停下來。沒有戲劇性的結尾,沒有最終的宣佈。這從來不是他的風格。
丘伯搖搖頭。「羅伯特·布萊基斯頓,」他用低沉的嗓音嚴肅地說道,「我要以謀殺罪將你逮捕。」下達了正式的拘捕命令後,他補充了一句:「你還有什麼想說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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