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衛生院的悲劇:1980 年開封縣命案之暗影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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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了一封死者寫給 “左老師” 的一封信外,沒有任何其他有價值的線索,不管是指紋還是鞋印,還是其他痕跡物證統統沒有提取到。有著二十多年刑偵工作經驗的史局長意識到,這次他們遇上了 “硬茬子”。
那封信上寫道:“敬愛的左老師,謝謝您對我們家庭的關心,現在可以告訴您,他和我的關係已經開始好轉……” 這除了可以印證衛生院老院長所說 “近段日子來兩人的關係有所好轉” 外,無法再提供什麼有價值的線索。
當晚,各路人馬聚集到公社會議室,彙報當天的情況,並進行案情分析。技術員介紹說:“根據現場的情況判斷,罪犯系戴著手套作案,具有一定的反偵察意識。死者的死亡時間應該在 11 月 16 日凌晨 2 時左右,前後誤差不超過 1 個小時。”
陳股長表示:“我完全同意熟人作案的觀點。根據我們的調查,劉梅玲工作積極,與人和睦,作風上沒有發現問題,經濟狀況也不富裕,所以姦殺、仇殺、圖財殺人的可能性都不大。罪犯和死者如果不是十分密切的關係,深更半夜是決然叫不開她的屋門的。”
隨後,他開始詳細介紹群眾座談訪問匯總的劉梅玲和孫景振的婚姻狀況:劉梅玲和孫景振本是中學同班同學,初中畢業後,孫景振應徵入伍,劉梅玲下鄉插隊。隨後孫景振透過信件向劉梅玲求愛,兩人於 1970 年登記結婚,並在 1971 年有了一個兒子,就是 “小強”。
但就在兒子出生後不久,原本對劉梅玲情濃意濃的孫景振突然變卦,此時已經是西安某公安機關 “軍管” 會成員的孫景振毫無道理地提出了離婚的要求。劉梅玲自然是堅決不肯,於是這事越鬧越大,鬧得十里八鄉人盡皆知,一方堅決要離婚,一方堅決不肯離,這一槓就槓了兩年多。
1973 年初,孫景振將劉梅玲叫到部隊,要求她同意離婚,劉梅玲不從,於是兩人就當著部隊領導的面開始大吵,孫景振惱羞成怒就要動手行兇,被他的上級領導喝止,捱了個嚴重警告處分並關了一天的禁閉反省。事後,孫景振寫信給本家叔叔說:“我覺著活著沒有意思,我準備犯罪……” 但最終因為顧及自己的前途,還是沒有膽子動手。
1978 年,孫景振從部隊轉業,被分配到某公社當團委書記,但依然堅持要和劉梅玲離婚,為達到離婚的目的,隔三差五的對妻子實施各種家暴,法庭多次調解均無效果。1980 年 4 月的某天,孫振景惡狠狠地威脅劉梅玲說:“再等你 20 天,你再不離婚我就殺了你,然後我伏法。” 然而,已經習慣孫景振家暴的劉梅玲早就對類似的威脅話語無感,根本不為所動。
但奇怪的是,1980 年 10 月開始,孫景振卻主動和劉梅玲和好,不但每個星期六晚上都去她的宿舍過夜,每次都還給她帶點蔬菜或者副食品。衛生院的一名護士說,劉梅玲曾經對她講:孫景振對劉說 “每星期六晚上我來,一敲門你就開,別說話,敲門的記號為‘二一二一三’。” 劉梅玲說她覺得這個裡面另有文章,並對這名護士說:“到時候要是真的出事,你知道我是咋死的。”
聽完這些彙報,史尚局長陷入了沉思。種種跡象表明,孫景振有著重大的作案嫌疑,但目前還沒有確鑿的證據。他決定立即對孫景振採取監視居住的措施,同時繼續蒐集證據。他提出了以下幾點指示:要求嚴密封閉現場,繼續補充勘查;向地區公安處申請搜查令對孫景振的宿舍進行搜查;迅速查明孫景振和劉梅玲離婚的真正原因,會不會另有新歡,如果有,儘快落實證據;孫景振和劉梅玲定的那個暗號會不會有第三個人知道並加以利用,這點要深入詳細查;時刻記住孫景振是一個有一定公安反偵察經驗的人員,要將問題設想得複雜一些,充分考慮到可能的節外生枝,做好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