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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銘開心極了,連連點頭,“我可就等著心怡的毛衣了。”
“放心吧。”寧心怡拍拍胸,她有一年時間好好學,一定能織好。
送上親手做的飯,寧心怡囑咐道:“不要總給別人讓座,當兵的也是人,也會累的。”
所以,寧心怡讓唐銘坐火車時儘量少穿軍裝,反正又沒規定探親路上來回都必須穿軍裝的。
火車眼看著就要開動了,唐銘這才將握在手裡的信遞給寧心怡。
“回去再看!”
寧心怡笑著收好,使勁兒朝他揮手。
太好了,兵哥哥回軍營了,就不擔心重生女朝他伸出的爪子啦!
她也能鬆口氣啦!
呼!真好。
回到家,寧心怡就鑽進自己的小書房,看唐銘給她的信。
看完後,她覺得自己的臉皮發燒,可能紅了。
沒想到唐銘竟是這麼個想法,難道她做得過火啦?
也是,這個年代的人對於男女關係思想單純,大家基本是用相親的方式來組成家庭。
速度也快,兩人表明心意後就相當於同意了,然後年紀到了就可以領證結婚啦。
唐銘信上說,寧外婆跟他大哥大嫂說了他們之間相處的種種,然後大嫂就問他對心怡有什麼看法。
問說你們要不要處處看,唐銘思考一番就打算處處看。
所以那天唐銘在大門口等她,其實是想跟她說願意跟她處的。
處是什麼,當然是處物件了。
寧心怡懂,就是談戀愛的意思,卻又不完全是。
這個年代有一句話很重要,那就是不以結婚為目的的處物件都是耍流氓。
而耍流氓是大罪,嚴重時期是會吃花生米的。
唐銘最後說,他沒敢跟她挑明,但不說又不行,便在回軍營的這天以信的方式告訴她。
如果她不願意,便不必給他回信了,如果願意,就請保持信件聯絡。
寧心怡放下信,捧著發燒的臉在原地轉了個圈兒。
“兵哥哥有點兒可愛喲。”
跟這樣一個兵哥哥談戀愛她不反對,可要是說年紀到了就結婚,她就有些不確定了。
十八就能結婚啊,還是個孩子呢。
戀愛,怎麼也得談個三兩年才行!
於是寧心怡便開始提筆寫信了,她同意了,等著她的毛衣吧。
哼哼,重生女,兵哥哥是我的,休想再來禍害他!
第二天寧心怡就把信寄走了,兵貴神速她懂。
何況,她這輩子的理念就是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
寧外婆小六十了,靠著退休金過日子。寧心怡還在上學,沒有收入,好在她們有供應糧,不至於沒飯吃。
但要吃得好那是不可能的,這個時代就是有錢都沒買不到好吃的。
寧外婆手裡還是有點兒存款的,不然她們祖孫倆的日子不會過得這麼安穩。
但是寧心怡還是覺得拮据,手裡沒錢的感覺一開始還很新奇,沒幾天就手癢了。
買個紙筆還得問外婆要錢,實在太難受了。
可怎麼才能賺錢呢?
這年頭統購統銷,禁止個人做買賣,城裡人想賺錢就得進廠當工人,除此之外沒地方能來錢。
習慣了走路上學後,寧心怡也摸清了這條路周邊的情況,小商店那是沒有的,小餐館也沒有。
想要加個餐,必須去國營飯店,要錢還要糧票,她手裡只有十五塊零花錢,這是原主攢了好些年的壓歲錢。
她也捨不得花,得留著急用。
不過,這條路上有個藥店,屬於公私合作的藥材鋪子。就是以前是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