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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黑色的人最好有幾分妖氣,我聽一個女友說採訪一個舞蹈演員,她穿著黑色大衣進來,脫掉,露出黑色的緊身衫,小蠻腰頂多一尺七,她當時就傻了,感覺到屋子裡妖氣重重。

我印象裡有一個女同學,永遠穿著黑色,她沒氣質也就算了,可還黑還胖,大概是為掩住那胖,所以,更要穿黑,可是,越穿越錯,到最後簡直有慌張的嫌疑,好象什麼都沒有趕對。

紫和紅我都不太喜歡。“紅配綠,看不足,紅配紫,一泡屎。”記得《金瓶梅》中宋惠蓮穿大紅襖,下面配條紫裙子,大概西門慶覺得難看,找了條藍綢與她做裙子。我覺得藍配紅有一種妖氣在裡面,我有一條特別波西米亞的藏藍裙子,配了黑色的上衣,怎麼都覺得壓抑,後來外面罩上一件紅色的披肩,一下子就活了起來,為此,我照了很多照片,就為這件裙子,十分自戀。

我曾在一個小店裡買了一件非常波西米亞的大裙子,鮮豔到極點,我的女友說,如果在大街上,可以把一部分男人的眼睛晃瞎。但配上衣卻很難,最後穿上黑才鎮住了,白都略顯單薄,鎮不住。我想這就是像一個男人於一個女人,太狂傲的女子,沒有一個更狂傲的男子是鎮不住的。法國電影《三十七度二》中有句著名的話,我不崇拜你,又怎麼能愛你?所有愛都有崇拜的因素。

有許多顏色我輕易不嘗試,因為覺得不是我的,比如黃色,比如金色,它們總有一種腐朽的味道,雖然金色明晃晃的,可是,如果它冷下去呢,讓人覺得小說的收梢是清冷的,雖然看著燦爛。黃色就更糊塗了,明豔的要死,是凡高的向日葵,看著可以,真要穿在身上,總覺得危險,好象要警告別人。

米色是穩妥的,又顯得洋氣,不張揚的,但卻是有力量的,我的衣服裡,米色很多,穿上米色,有一種藏匿的快樂。

綠雖然是讓人歌頌的,可是,水嫩嫩的綠總給人輕浮的印象,我並不喜歡綠,可是有一次,買了一套綠色的內衣,那綠好象要滴出水來,我從來沒有嘗試穿這樣的內衣,自己都覺得有了幾分放縱,可是,又有什麼不可以?

我還記得這個早春,乍曖還寒,街上有很多紅男與綠女,我騎著腳踏車,穿著一身白衣,飛快地穿過那些剛剛發芽的樹,聽到後面有人說,看,那個白衣人!

我未免有小小的得意,風很大,吹起我的長髮,我飛快地騎著,時光就這樣射了出去,我的白衣不是新的,是去年的白衣,如果離近了看,是有時光的痕跡的。

相忘於江湖

更新時間2009…7…3 14:52:33 字數:1706

相忘於江湖實在是一種意境。

前幾日聽得一個人抱怨,說從前的舊友如何如何冷淡,甚至不給他沏一杯龍井茶,也沒有和從前一樣急切地想留他吃了飯,然後抵足而眠——他和他曾經是大學同學,有共同的愛好與理想,也曾學桃園三結義一樣拜了把子,暑假的時候一起去騎腳踏車去北戴河,扒火車去敦煌,這些勾當帶著太多青春和流浪的味道,難忘是應該的。

然後時過境遷,一個不久移居大城市,一個仍然在小鎮做一般小職員,二十年後,一個天翻地覆,有了幾億身價,每天往來俱是名流,出入是寶馬香車,周圍是桃紅柳綠,而這一個,仍然是一般職員——好象最近提了副科?工資長了有幾十?衣服幾年沒有換,偶爾也奢侈一把買耐克和阿迪達斯,而他還想與這個身價幾億的人論兄弟?

當然不可能。

此一時彼一時,彼哉彼哉,你以為你還是二十歲時與他喝一瓶紅星二鍋頭的人?錯了錯了,時光已乘仙鶴去,只留一把蒼綠記憶而已,江湖是最讓人忘情也最讓人忘性的地方,我怕江湖,江湖可以淹沒所有。

前幾日進京,看到賽特附近有飯店,上面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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