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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張大羊的公司找她,要命,她竟然升了做副經理。
她都能做副經理,為什麼我不能呢?
我問老公:「假如我現在出去找工作,你覺得怎麼樣?」
老公看了我一眼:「你想找什麼工作?」
我說:「都可以啊。比如律師啊,我已經考過試啦,已經拿到入門券了啊。又或者去張大羊的公司當她的助理,她現在是副經理,底下可以配助理的。」
他竟然潑我冷水說:「你上班沒幾個月就得休產假,還是不要給律所給公司添麻煩了。」
我承認,這個冷水潑滅了我一切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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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沈沈日記
今天好像沒發生什麼值得記錄的事情。準備睡覺。
哦,現在有了。
陸先生剛才走過來,催我睡覺。
我說:「我在寫日記。」
他說:「以前怎麼不知道你愛寫日記。」
我說:「從成為你的老婆之後,我就特意開始寫日記了。」
他問:「為什麼?」
我忍不住把我的秘密告訴他:「因為我決定要把我們的愛情故事寫成一本小說。」
他笑:「我不知道你的愛好是寫小說。」
我哈哈笑:「我的愛好不是寫小說,我的愛好是看偶像劇。萬一我寫的小說紅了,以後有機會拍成偶像劇呢?你要出資幫我出版嗎,老闆?」
他一副看不起誰的樣子:「愛情小說這種。算不上文藝作品的東西,恕我沒辦法給你提供出資。」
我不想和他解釋,在他的眼裡,可能只有他的案子和股票最正經吧。
他拿起我的日記本翻了翻,又說:「你不覺得你寫的東西,容易誤導讀者?」
我真不服氣:「怎麼會呢?」
他竟然搖頭,一字一句地讀出來:「你看這一段:對我而言,最好的禮物的不是房產證,不是存款,也不是車子。」他讀完了還搖頭,「你會讓一些沒有同等物質生活的女孩以為這才是生活的真相,你在製造愛情的假象,在鼓吹愛情裡的高物質標準。」
我實在尷尬:「你還沒看到後面,這裡寫,最好的禮物是你呀。」 我搶過日記本,禁止他再看,警告他:「你不要看了,你不懂。」
他笑著說:「最好的禮物是我,意思是還是人最重要?」
我做個鬼臉:「當然了!」
他還是不敢苟同:「那你這本小說叫什麼,就叫《小沈沈的日記》?別人會認為是一個小女孩的流水帳。」
我說:「錯!」其實,我還真沒想過這本小說該叫什麼名字。
不過,剛才我認真想了想,它大概可以叫做《傳說中的大叔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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