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部分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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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的高個兒,被堵住的時候壓根兒不知道前面出了什麼事,就這麼冤死了——白光一閃,復活去也。
別說宇文仲吃了一驚,就是“兇手”也一下子囧呆了過去。
沒想殺人的……挨一下就死,而且還是被槍桿打中,不是槍尖……
難不成是剛剛一轉的十級小菜鳥?
這得多好的運氣才能碰到……
宇文仲看著“兇手”說:“你欺負新人。”
“兇手”大哭:“你欺負我!你必須買了我的匕首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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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仲到底也沒買那把屬性很二的匕首,雖然他一直玩的法系,對物理職業不甚了了,不過皮甲系想也知道玩的是暴擊和閃避,防禦對於皮甲職業來說,就像給重盔甲戰士閃避屬性一樣,純粹莫名其妙!
試想一個騎士穿著一身沉重的盔甲,被攻擊的時候指望“閃”躲過去!可能嗎?
宇文仲把這個人無視到底,坐到吧檯邊上聽周圍小刀交流經驗,就沒想到那把匕首居然有賣出去的時候。
事實證明,宇文仲一點都不笨,多得是比他笨的人。
身旁坐下的人小心翼翼地捧著火焰匕首,碰到宇文仲的視線後,咂咂嘴說:“一百六十萬,這個匕首很好。”
宇文仲說:“你在自我催眠?”
對方萎靡道:“他說他失手殺了我,心情很愧疚,給打了好多折……”
宇文仲說:“這匕首天生破爛,扔店就值四十萬。”
對方抽縮了臉,很稚嫩的少年模樣,嘆氣的樣子卻好像一輩子的血汗錢都被人蒙走了似的,說不出地難受,一百多萬對於十來級的小菜鳥來說還真有可能是全部家當。
宇文仲想,笨也是一種天賦,為了天賦:“請你喝一杯。”
第一次主動請人喝酒,破天荒了。
三杯酒下肚,陌路成知交。叫做“蔑視天下”的少年就差把爪子拍到宇文仲肩上了,不過面具底下那雙眼睛冷冰冰看過來時,連興頭上的熱情都被撞了回去,爪子硬是收回。
蔑視天下說:“你一定殺過挺多人!看你眼神就知道了!”
宇文仲咽口酒:“你怕?”
蔑視天下笑:“我跟你混,行不?”
宇文仲納悶了:“為什麼?”二轉過的玩家巴比倫遍地都是,自己這身豬騎兵的裝備也算尋常,哪裡像高手?
蔑視天下說:“你比我級高,懂得肯定比我多,這匕首你就知道好壞,我什麼都不知道,連去哪練級都不認路。”
宇文仲說:“我可以給你指路,我剛剛二轉,自己也還要練級,沒功夫帶人。”
蔑視天下傻兮兮地“哦”了聲,看樣子挺失望的。
宇文仲琢磨著聽來的幾個技能,還是得出去動手,純理論的玩意都無敵,只有動手才能分出高下來。
搞太多技能動起手來還不知道能記住幾個,他也不貪多,估摸著差不多了起身付了兩人的酒錢,還給了蔑視天下一堆藥水卷軸,便離開了酒館,一個人向傳送陣去。
沙匪大本營那處地方早成了練級聖地,怪物密集,種類簡單,組隊的在裡邊扎窩子,單練的在外圍掃蕩,時常發生爭搶練級地盤的流血事件,要偷人的話,去這裡既不會引起注意,地形也很熟悉。
宇文仲到了沙匪大本營,先繞外圈慢慢走,看著像在找空地練級,其實尋找目標。
爭搶地盤的有個慣例,後來的一般都直接上去搶怪,碰到性子軟點的,說不定不敢打直接就讓位了,硬氣點的會提著武器衝過來吼“先來後到”,雙方估計裝備、級別,然後視情況動手。
宇文仲這種見到怪繞開,一路溜達的,在練級的人眼裡看來,就只是來找空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