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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連空氣中都流動著曖昧的氣息,方野呼吸是亂的,他仰著頭,頭髮長了,遮住了眼睛,輕輕的晃了兩下,終於找回了丟失的神智。
“意哥,”他笑了,“就喝口水,別捨不得了。”
齊意也彷彿突然驚醒,把杯子塞進他手裡:“喝,快喝,管夠!”
滿滿一大杯溫水,方野喝了一半,齊意接過杯子,仰頭喝下了剩下的一半。
“幾點了?”方野靠著沙發,半閉著眼睛,懶洋洋的。
“三點多。”齊意又坐在了那張小小的書桌前,拿起了筆,“你再睡一會兒,還早呢。”
“哦。”方野發出了迷迷糊糊的一聲,抱著沙發靠墊歪在那裡,眼睛閉的很實在,好像又睡著了。
其實腦子裡精神著呢,翻來覆去的問著自己,這到底是犯了什麼病?
齊意是他打小就認識的孩子,是發小,是最好的朋友,是即使分隔兩年依然放在心裡的人。
是他最喜歡的意哥啊。
然後,他突然發現,最喜歡,簡簡單單的三個字,好像說明了很多問題。
他翻了個身,臉衝著沙發靠背,一動不動的閉著眼睛,睡不著了,失眠了,本不該亂想的他,心裡波瀾壯闊。
就那麼幹躺著。
其實挺累的,其實也是可以回家的,但他不想,犯懶了,動一下都嫌累,更何況,耳邊傳來的沙沙的寫字聲,真的很悅耳。
北方冬天黑夜漫長,可也慢慢的感到了窗戶透進來的微光,方野聽見了椅子吱呀一聲,輕輕的,就和齊意站在他旁邊,輕輕的嘆氣聲一樣,讓人心裡軟軟的。
齊意給他又蓋了蓋被子,然後走進了小臥室,黑暗裡,細碎的呼吸聲逐漸均勻。
方野坐了起來。
天已經亮了,眼前書桌上的卷子都擺在右上角,和齊意這個人一樣規整,條理清晰。
方野像做賊一樣穿上了羽絨服,又穿好了鞋,輕輕的開啟了房門,臨出去的時候,鬼使神差的,他回了一下頭。
臥室的門沒有關,站在那裡,恰好能看見一整張床,還有躺在床上熟睡的那個人。
方野的嘴角怎麼都壓不住。
撞邪一樣傻笑了好幾分鐘,然後猛地一推門,又輕輕的關上。
他覺得自己灑脫極了。
大踏步的往樓下走,雄赳赳的,像是一隻昂揚的野狼,四六不認,什麼都不放在眼裡,愛他媽誰誰。
只是經過了一個晚上,特別普通,沒什麼好事發生,他卻覺得自己又活了過來。
充滿鬥志的走進了清晨裡,被呼嘯的北風拍了滿臉,趕忙後退兩步,回到了樓道,乖乖的把拉鎖拉到盡頭,遮住了嘴巴,戴上了帽子,一路小跑的回了家。
林雪還睡著呢,方野站在門口看了兩眼,就轉身站在了窗前,對著開啟的窗縫,輕輕的抽著一支菸。
菸頭忽明忽暗,就和他的心一樣。
這個爸爸用命換來的房子,有一種魔力,不論他怎麼偽裝,只要踏進來一步,立刻就能把他打回原形。
他還是那個慘兮兮的什麼都不曾改變的人。
而且,現在更慘了。
連僅剩的一點點存款,都失去了。
方野自己都想笑,也想從這個窗戶跳下去。
然而,他只是靜靜的抽完了那支菸,把菸頭摁在菸灰缸裡,走進了廚房,好好的準備了早飯。
熬了熱乎乎的粥,冰箱裡有剩下的小菜,給媽媽煎了雞蛋和香腸,看看時間,趕忙把飯菜放在了桌子上,胡亂的往嘴裡填了一碗粥,慌慌張張的跑了出去。
週末是方野最忙的日子,六節課,每節課一個半小時,中間休息十分鐘,從天亮到天黑,反反覆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