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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就是那起案件的全部報告,你們看一下”。
今天上午丁偉叫來了姜曉簫給他佈置任務道:“這是去年夏天的一起疑案,當時成立了專案組,但並沒有取得太明顯的效果,所以我們這次想把你調過去,來協助調查”。
“道理我都懂,但為什麼是我?”姜曉簫問道。
“主要是你之前的表現太亮眼了,我們一直認為你應該比較適合像這樣的疑案,所以調了你們兩個,到時候你們好好一起配合破案”。
“那這次就多關照了,曉簫”。湖繡旗說道。
“嗯,好的”姜曉簫回答道。
“當時兩名死者被發現時心跳都已經停了,雖然是很快發現的,但搶救了一番後還是無果,然後兩人都不幸死去了”。下午兩人正式被調過來後,與負責人一起商討起這個案件。負責這個案子的專案組成員對兩人說道:“兩名死者生前是朋友,趙小雨,女,16歲;王麗,女,16歲”。
“太可憐了,那麼貌美如花的年紀就去世了”。湖繡旗說道。
“死因是溺水,兩名死者都是那所學校的學生,案發現場是那所學校游泳館裡的一個游泳池,據第一目擊者描述,被發現時兩人都沉入水底,但那是目擊證人憑藉主管意識描述的說法,根據大多目擊者的證詞,兩名死者的在水裡的具體樣子是背部朝上,背部有一部分露出水面,但這顯然沒有如何意義,臉是在水裡的”。
“這不一樣嗎?”湖繡旗說道。
“不一樣,很顯然這是兩種不同的說法,通常人溺死在水裡,人們就會主觀意識的描述為是沉入水底,但按照準確的描述,兩名死者當時是屬於浮出水面的,並不是沉入水底”。警員說道。
“抱歉,他有強迫症,特別喜歡抬槓和較真,別和他一般見識”。另一名警員說道。
那名警察反唇相譏說:“我沒有抬槓,我在陳述客觀事實,當時的情況用專業的角度來敘述就是這樣,我們說話要嚴謹”。
“這些都不重要,”姜曉簫說道:“第一目擊者是誰?”
“第一目擊者叫李薈,15歲。也是這個學校的學生,當時她是和其他幾名師生一起發現的,不過不同的是當時她是第一個跳下水救人的,對命案現場的情況應該最清楚,所以作為本案的第一目擊者只不過……”。
“只不過什麼?”姜曉簫問道。
“只不過她後來就死了,去年年末,也就是成立專案組調查大約幾個月後她就死了,死因也是淹死,當時她被家人發現溺水死在了自己家的浴缸裡”。
“滅口”。姜曉簫說道。
“確實,我們當時也立刻想到了這種可能,於是就調查了一下,但沒有發現任何有利的線索,死者是在浴室裡溺水身亡的,被發現是整個人都浸在水裡,人躺在浴缸裡,水已經漫過口鼻,只有頭頂的一部分露在外面,很難想象,有人泡澡能把自己泡淹死。解剖屍體後發現死者肺部裡積水很少,這說明死者溺水前就暈過去了。這樣倒是解釋了死者為什麼會淹死在自己家的浴缸裡。不過我們問了死者的家人,死者生前並沒有什麼類似嗜睡症之類的遺傳病,身體上也沒有什麼不健康的地方所以不存在突然暈倒的可能,當時也沒發生煤氣洩露,所以基本上排除了意外昏倒而溺水的可能性,是謀殺的機率很高。那天晚上死者上完晚自習後回來洗澡後被發現淹死在了浴缸裡,那天晚上死者的父母都加班很晚才回家,回家後就發現他們的女兒淹死在了浴缸裡,很難想象那對夫妻當時的心情,後來他們立刻叫了救護車,等醫護人員趕到後人已經死了,醫護人員稍微檢查了一下就下了這樣的結論,那對夫婦當場就奔潰了,後來還是現場的醫護人員報的警。所以·當時情況應該是有人偷偷潛入她家裡,迷暈她後,脫掉死者的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