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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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更多的時候,是用心指揮“槍”。換句話說,男人更需要“性”關懷。二是,男人要打破“唱主角”的迷思,當“表現”取代“分享”時,要求刺激的壓力就會破壞兩人的親密關係,也不容易讓對方滿足。三是做愛次數沒有規定標準。四是感性接觸不一定就是性行為。男人普遍認為兩性接觸就必須含性交行為,這是錯誤的。性生活包含許多方面,不一定每次都要伴有性交產生的興奮。女人最清楚這樣一個事實:只要有某種體貼感就足夠了。就是說,當妻子主動擁抱你時,不一定非要求你“動真格的”,也許她只是想尋找一種溫馨的感覺自己。
儘量淡化性的“義務”感覺,把它轉化為一種愛的渴望與自然需要。
用性給吵架畫個美麗的句號(1)
提醒:吵架不是最好的前戲
李丹是個厲害的角色,往往得理不饒人,無理也氣壯,甚至聲音更大。她的先生根本就沒有插嘴的機會,有時,他要陪她認真就事論事,便虛心問:“你剛才說什麼,我沒有聽懂。”李丹的回答是:“你沒有耳朵,你總心不在焉……哦,我也忘了剛才怎麼說……”一般情況下是,先生應答一句,她會追加罰問100句。沒有頓號,只有永遠的感嘆號。
婚後的女性喜歡情緒化的吵架,把它當做一種情緒發洩渠道,內容、邏輯是次要的,關鍵是語速要快,精神要飽滿,激情噴發,暢快淋漓。越說越離譜但是也越罵越上癮,最後,自己都忘記了是因為什麼而吵架,或者乾脆就把情緒當真的事情去發揮。
男人這個時候往往束手無策,有的乘機逃之夭夭,有的裝聾作啞,而李丹的先生很浪漫,他一看勢頭不對,二話不說,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用唇堵住太太的嘴,然後,有些復仇似的用自己“憤怒的身體”去掩埋太太的吵架機器、情緒火山。奇蹟發生了,太太掙扎片刻就被馴服了,恍然間,雷霆萬鈞變成漫天的火燒雲,那麼如火如荼、那麼花團錦簇!
吵架,彷彿成了它們夫妻約定俗成的“前戲”,而性高潮就成了他們吵架的總結,種豆得瓜,先生很得意,充滿成就感與征服感。李丹也覺得物有所值,暗香與暗喜洋溢身心之間,彷彿自己洗了個情緒的桑拿,滿足、輕鬆、寫意,蕩氣迴腸,怎一個“爽”字了得。
我兇,是因為身體發出“性”號?
“又沒有把內褲手洗!”小琴氣憤地摔擲洗衣機裡物品發洩情緒。
“對不起!我精力有限嘛!”她的男人擁住小琴,撫肩找她鎖骨……
“你討厭,走開,我的話還沒有說完,多少次告訴過你,內衣要用手洗,還有你在外面為什麼要轉身看別的女生,你怎麼就有精力?……”
男人已經堵住小琴的唇,不讓她繼續喋喋不休。太太本來是氣惱的反抗著,卻在男人的挑逗下怒氣漸消,慢慢地享受先生對她鎖骨當樂器的“吹奏”……
男人們往往會發現,婚前女生透過“撒嬌”來表達需要親暱的“性”號,婚後往往透過“無名火”或者“找茬”來表達自己的性渴望,有些“曲線救國”的味道,有些曲徑通幽的含蓄。所以,女性不可理喻地發火或者“變兇”時,男人就要反思,是不是她的生理週期來了,或者你的柔情關懷不夠?或者乾脆就是下一種性愛戰書,聰明的男人要學會領悟這些情緒背後的性情需求,及時應戰、有反應,更要有行動。
個案訪談:有時知心就是有呼應
如來香,女,28歲,花店老闆:給太太消氣的除了冰糖蓮子湯外,我自己比較喜歡先生不要跟我講道理。這個時候,我要的不是道理,我就是不講道理才痛快,所以我先生很明白我這一點,他的撒手鐧就是把我緊緊抱住,當我喘不過氣來時,眼神已經變了,我想那一定是溫柔。女人的閃電雷鳴不是目的,我們的目的是後面的豪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