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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人,就以彼此掌心的痣作為相識的記號。
一種危言聳聽:掌心有痣的人是天煞孤星命,會孤獨一生。
還有一種更無可考證:掌心痣,乃掌握官印之相,他日光芒萬丈、必成大器。
而最讓寶齡信服的是最後一種說法:從科學的角度來看,痣是黑色素沉澱的結果,掌心有痣代表身體某一處存在異常,也就是說,是身體疾病的表現。
這廂裡,她胡亂地想著,那廂裡,杯中酒已滿溢,他舉起酒杯,漆黑的眼睛如杯中之酒,純淨透明,她看不出他究竟屬於哪一種,不覺又為自己的胡思亂想好笑,亦舉起酒杯,朝他微一點頭:“先乾為敬!”
酒盅很小,她知道自己的酒量不至於喝一杯便醉,也實在想不出他有灌醉她的理由,只是沒想到,白瓷的酒盅剛碰到唇沿,衣袖上便被灑上了酒水。他微微皺眉,頗為歉意地笑:“不好意思……”
“沒關係。”她抬頭望去,他手中的酒灑了一半,竟都在她的衣袖上,衣袖瞬間變作一片深色,她正想要去挽袖口,手卻不防被人握住,他伸出手,將她的衣袖緩緩地挽起來,一層一層,動作輕而柔,指尖碰觸肌膚,她竟起了一絲微微的顫慄。
抬頭,他離她不過咫尺之間,黑蝴蝶羽翅般的睫毛遮住眼眸,唇色淡得幾乎透明,神情卻是出奇的專注,讓寶齡不禁有種錯覺,為她挽袖子是一件天大的事,一時凝住,心忽地飛快地跳起來,一動不動地僵直了身子。
袖口被挽到臂肘,白皙的肌膚頓時露了出來,他目光緩緩落在她手肘處,忽地凝固。那一處新月般淡淡的疤痕,縱然他不願相信,但不得不相信,如同從前的絲毫不差。不過是一道疤痕,自然可以重新劃上去,再等它結疤,但即使形狀可以欺騙世人,時間卻騙不了。那深紅的印記,分明已有久遠的年代。這一點,沒有人比他更清楚。他眉間掠過一絲迷惑,卻稍縱即逝,短暫的動容之後,他已恢復了平靜,輕輕一笑,鬆開手:“看來,顧小姐需要立刻回府換一身衣裳。”
寶齡目光灼灼地望著他,在剛才的那一刻,她竟有種奇怪的感覺:他是故意的。
剛才看他倒酒,那雙修長的手如磐石般穩固,酒水連一滴都不曾濺出杯口,為何……又會突然灑了?
可是,她卻無法猜透他的用意,難道,就是為了為她挽袖子?這個想法實在太好笑了!當然完全不存在可能性。
寶齡不是古代女子,不會為了被人瞧了手就驚慌失措,何況,或許他看過的不止她的手。那一日,她渾身的被他抱在懷裡……一念至此,她不覺臉騰地紅了,無暇在去揣測他的用意,竟有種趕快逃離的想法,站起來道:“既然如此,寶齡便告辭了,徐謹之的事……請邵公子務必放在心上。”
“我會。”淡色的唇上勾起一抹微笑,他偏過頭,眨了眨眼,“只是,若找到了徐謹之,我要如何通知顧小姐?”
寶齡一愣,他已笑著道:“登門造訪太過張揚,而這裡也畢竟是馬公子的地方,多有打攪。”
這倒是個問題。寶齡微一沉吟,已聽他道:“顧小姐可知顧府隔壁,是一處荒廢的園子?”
“荒廢的園子?”寶齡還真不知道。進府這麼些時日,她從未想過,隔壁是什麼地方、什麼人家。思緒一轉,她卻升起一絲疑惑來,“邵公子如何曉得?”
寬大的衣衫傾瀉下來,一縷黑髮垂在額前,他用手輕輕撩開,淡淡地道:“那日從小姐屋子裡出去之後,我便聽見腳步聲,怕壞了小姐的名節,索性翻牆出去,幸好那棵樟樹可以墊腳,外頭也只是個廢棄的園子,不然叫人看見,便說不清了。”
原來如此。寶齡心中的疑惑散去,開口道:“邵公子的意思是……”
“三日後,園子裡見。”修長的手指夾起酒盅,他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