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頁 (第1/2頁)
[瑞典] 斯蒂格·拉森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ldo;說來聽聽。&rdo;
&ldo;布隆維斯特生於一九六○年一月十八日,現年四十三歲。他生在博爾蘭格,但從未住過那裡。他出生時,父母庫爾特和阿妮塔都在三十五歲左右,現在兩人都死了。他父親是裝機器的工人,經常跑來跑去,而母親呢,據我所知,一直都是家庭主婦。麥可上學以後,全家搬到斯德哥爾摩。他有個小他三歲的妹妹叫安妮卡,是個律師。另外還有一些表兄弟姐妹。你準備替我們倒咖啡嗎?&rdo;
最後這句話是對阿曼斯基說的。開會前他命人用熱水瓶備妥咖啡,此時正倉促地壓出三杯咖啡來,一面以手示意莎蘭德繼續說。
&ldo;所以一九六六年,他們住在小埃辛根。布隆維斯特先是在布羅瑪上學,後來到國王島上預備學校。他以優異的成績畢業‐‐講義夾裡有成績單複製。在預備學校期間,他選修音樂課,還在一個名叫拔靴帶的搖滾樂團擔任貝司手,而且樂團曾經推出單曲,一九七九年夏天在廣播電臺上播過。預備學校畢業後,他到地鐵站當收票員,存了點錢之後出國。他離開了一年,多半都在亞洲遊蕩‐‐印度、泰國,然後又跑到澳大利亞。二十一歲的時候,他開始在斯德哥爾摩上新聞課程,但只上一年便休學入伍,在拉普蘭的基律納當步槍兵。那算是個很糙的單位,但他表現得很不錯。退伍後,他完成了新聞學位,之後一直在新聞界工作。你要我說得多詳細?&rdo;
&ldo;說你認為重要的事就好。&rdo;
&ldo;他有點像是《三隻小豬》裡那隻勤勞豬。到目前為止他都是個傑出的記者。八十年代,他接很多臨時工作,先是在外地報社,後來才到斯德哥爾摩。我列了清單。關於&l;熊黨&r;的新聞是他的轉折點,就是他認出那群銀行劫匪。&rdo;
&ldo;小偵探布隆維斯特。&rdo;
&ldo;他恨死這個綽號,這倒不難理解。如果有人敢在報紙版面上叫我&l;長襪皮皮&r;1,我就把他們打到鼻青臉腫。&rdo;
1 長襪皮皮(pippi longstockg),林格倫最受歡迎的作品&ldo;長襪皮皮&rdo;系列中的主角,她是個滿臉雀斑、腿上穿著不同顏色長襪的九歲女孩,她力大如牛、很有正義感,是全世界兒童讀者心目中的女英雄。
她陰陰地瞥向阿曼斯基,他則心虛地嚥了一下口水。他已經不只一次把莎蘭德想成長襪皮皮。只見他揮揮手讓她繼續。
&ldo;一項訊息來源顯示,在那之前他一直想當刑事新聞記者,還曾經在某晚報實習過,後來卻是以政治財經報導成名。他起初是簽約記者,到八十年代末才在一家晚報找到全職工作。一九九○年,他離開那家報社,協助創辦《千禧年》月刊。那份雜誌背後沒有任何大出版社撐腰,一開始完全不在狀態,如今銷售量已經達到每個月賣出兩萬一千份。他們的辦公室在約特路上,離這裡只有幾條街。&rdo;
&ldo;左派雜誌。&rdo;
&ldo;這得看你的&l;左派&r;怎麼定義。一般大眾把《千禧年》視為社會評論雜誌,但我猜無政府主義者會覺得它跟《競技場》、《前沿》一樣,屬於小中產階級的爛雜誌,而溫和的學生團體則很可能認為該雜誌的編輯全都是共產黨員。沒有證據顯示布隆維斯特曾經活躍於政治圈,即使在他上預備學校、左傾風潮盛行年間也一樣。他在新聞學院埋頭苦讀時,和一位當時在工會組織中十分活躍的女孩同居,那女孩如今是左翼黨的國會代表。他之所以被貼上左派標籤,主要應該是因為他當財經記者時,專門調查報導企業界的貪腐情形與可疑交易。他曾經做過一些對大企業家和政客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