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笙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黎曉:什麼意思?】
【談胤雪:你想想,他爸可是俞剛啊。如果你真讓他兒子進了監獄,你覺得你將來還能在娛樂圈裡混嗎?人家嘴上不說,背地裡只要打個招呼,哪個劇組還敢用你啊?】
黎曉:「……」
原來這其中竟有那麼多彎彎繞繞,這一點她完全沒有想過。
俞越不是第一次進局子。
他尚未成年的時候,在酒吧打人被逮進去過一次,俞剛夫婦用錢擺平此事,將兒子撈了出去。
如果當時就讓他被法律的鐵拳教訓一通,他現在可能不會如此猖狂。
這一次,他們又在試圖疏通關係,想把俞越弄出去。
季建群聽說之後,極為憤怒。他罵道:「當了明星,就想在法律面前享受特權,目無王法,簡直不知天高地厚。」
俞越一開始還在警局裡叫囂,讓警方不要不識好歹,趕快把他給放了。
警察一聽,也不多跟他廢話,直接說:「你知道你這案子是誰報的警嗎?」
俞越問:「誰?」
警察說:「最高檢的人。」
俞越呆了。
警察翻著筆錄,冷嘲道:「你捅了人家檢察官的兒子一刀,還把他小女朋友給弄上了床,可真有你的……」
俞越:「……」
萬萬沒想到,自己這次居然踢到了一塊鋼板。
明明之前都沒事的。
警方拿出一百二十分的精力調查此事。
俞越安排堂兄俞慶進劇組幹活,為他物色合適的女孩。然後俞慶用藥物將女孩迷暈,帶到酒店,供俞越玩樂。
俞慶本打算將段如曦帶走,誰料中途被黎曉發現,便將她一起帶回酒店。
俞越見黎曉長得分外漂亮,對她起了色心。他把段如曦留給俞慶,而他來到黎曉所在的房間,欲對黎曉施暴。
這件事裡唯一慶幸的是,兩個女孩獲救及時,沒被侵犯。
得知俞越得罪了最高檢的人,俞剛夫婦慌了神。
此事性質惡劣,不僅是打人,還涉及到侵害未成年少女。若是傳出去,恐怕俞越前途盡毀。
俞越是他們唯一的兒子,決不能坐牢。
眼見公檢法系統無法疏通,俞剛夫婦去醫院看望黎曉。
黎曉正躺在床上寫作業,馬上就要開學了,她還有好多張卷子沒寫完,頭疼得很。
季扶傾陪在她身邊,輔導她做題。見了這對夫婦,他眉頭緊鎖,表情不悅。
黎曉看到俞剛夫婦,被嚇了一大跳。
說實話,她一直很仰慕俞剛老師,說他是她的偶像也不為過。表演課上,他的很多影視作品都被老師當作經典範例。
可現在……年逾五十的俞剛老師,為了自己唯一的兒子,居然前來向她求情。
「這件事,的確是俞越的錯,我們代他向你道歉。」俞剛老師說,「他年紀還小,不懂事。這都是他堂哥俞慶的壞主意。」
田麗老師說:「我家俞越本性不壞的,請你再給他一次機會。」
黎曉困惑地眨了眨眼。
俞越犯了什麼錯,自然有法律去懲罰他,跟她求情又有什麼用呢?
俞剛夫婦開啟天窗說亮話:「俞越沒有對你做出實質性的侵害行為,法院最多隻能判個強/奸未遂。我們願意出五百萬和解這件事,你能考慮考慮嗎?」
這個案子走到這一步,早已脫離民事範疇,成為公訴案件。檢察院會作為國家公訴人,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能獲得黎曉的諒解,哪怕真要量刑,也會從輕處理。
俞剛給出了更為誘人的暗示:「你馬上就要參加藝考了,想考哪所學校?我認識很多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