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6 約會嗎?送銀手鐲的那種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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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猗,你好狠”,也不知是因為驚嚇還是失血過多,孫文怡還沒說完,就暈了過去。
“不是我,我什麼也沒做!”
面對周南三人的震驚目光,林清猗覺得自己的解釋非常沒有說服力,尤其是當她順著三人目光看到自己手中那柄帶著血跡的刀時。
“哐啷啷”林清猗刷的一下鬆開了手,水果刀跌落地面。
顧不得研究發生了什麼,周南快步上前,動作熟稔的檢視起孫文怡傷勢。
一向爽朗的沈思說話都不利索了,“清猗,你,你哎!”
餘明健也不見了往日的隨和,神情凝重的拿出手機準備撥120。
“沈思姐,電話你打,健哥幫把手。”
隨手抽了條浴巾綁住傷口,周南儘量放輕動作抬起傷者,向外走去,“這裡位置有點偏,可能等不及救護車,直接送吧。”
周南是真心沒料到,半夜三更的,他又回到了支隊。
只不過這次不是作為支隊長,而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證人。
就挺一言難盡的
此刻,距離案發已經過去了兩個多小時,距離孫文怡被送往醫院就醫,也有一個多小時了。
案情似乎很明朗,孫文怡與林清猗因故發生爭吵,進而衝突升級,林清猗憤怒之下將孫文怡刺傷。
至於到底是故意傷害,還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亦或是故意殺人(既/未遂),不但取決於醫院的手術結果,還要由警方進行調查判斷。
周南現在比較莫名其妙的是,面對一個血跡斑斑的傷者,他好像沒啥不適了,尤其不像第一次見那個墜樓女那般“驚恐”,莫非是因為對方還沒死?
罪過罪過。
希望孫文怡平安無事,性格再不討喜,那也是一條活生生的人命。
而且林清猗這小姐姐,雖說算不上熟識,但接觸下來為人確實不錯,起碼不是每個人見到走丟的小孩啊,遭搶的金店啊,都會那麼上心的。
至於這次事件
“周隊。”
“周隊好。”
過路警員們的招呼,打斷了周南的思緒,也終於讓餘明健和沈思相信,這位他們以為的“初出道小新人”,真是個警察,還是個貌似“官兒”不小的警察。
倒是做了偽裝,本身又不是啥流量明星的餘明健,沒有被人認出,省了不少麻煩。
“老大。”再度“被迫”加班的老左心態平和,只是透過玻璃看到訊問室裡那妹子時,有點懵逼。
說好的花前月下呢?
老大這約會約的就是與眾不同。
不愧算了編不下去,就離譜,怎麼還把人家妹子弄這來了?
“找幾個人給我們仨做筆錄,這案子你來辦,我就不參與了,”周南吩咐著。
他雖然不知道《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關於迴避的物件、方式與事由的具體規定,但也知道斷沒有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的道理。
好吧似乎不太貼切,反正是那麼個意思。
大致瞭解事件經過後,老左的表情一言難盡,腦海裡不由迴盪起一句話,約會嗎?送銀手鐲的那種。
“老大,要不您以後還是老老實實在隊裡待著得了。”
這特瑪三天兩頭的往隊裡領人,鐵人也受不了!
周南,“???”都哪跟哪呀?
“你是余余”
旁邊一辦公室傳出聲響,看來派去那邊做筆錄的警員終於發現了餘明健身份。
周南一個眼神掃去,sao動氣氛立馬平和。
老左波瀾不驚的走過去吩咐了句,“注意紀律。”
然後再回來時,不動聲色的往懷裡塞了張紙。